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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三八”妇女节,女性话题又成为人们关住的焦点。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倪豪梅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解决生育保险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快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提高生育保险的立法层次,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的覆盖面。
1994年,由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由于立法层次低,且还处在试行阶段,企业可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没有强制性。倪豪梅委员透露,截至2005年底,全国生育保险覆盖职工为5389万人,只占应参加生育保险制度职工的30%。
倪豪梅委员表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条款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存在矛盾,给执行和操作带来了困难。同时对违规或不执行的也没有制裁措施,面对企业的违规显得束手无策。
倪豪梅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参与和推动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充实完善生育保险的有关内容,以促进生育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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