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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扎实开展全面推进
2006-09-15

  在南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等部门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协调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八大措施,扎实开展全面推进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南京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参加,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三家专门会签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宁劳社就管[2006]16号),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南京十三个区(县)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也相应成立了工作班子,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专门人员,安排专门资金,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整体推进和扎实开展。此次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紧密与岗位技能对接专项服务活动衔接,结合岗位技能对接的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丰富工作内容,推进岗位技能对接专项活动。服务月期间,各区县主动进学校“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服务”,贴近用人单位,贴近毕业生。

  二是开展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全面提供免费就业服务。针对应届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时间提前的新情况,从9月1日开始,本市未就业的应届高校、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可回到原籍办理失业登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登记工作,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对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专项统计。掌握毕业生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就业愿望等个人信息档案,为进行跟踪服务,落实就业岗位打好基础。同时,要认真分析毕业生失业登记对本地就业工作的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是大力采集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通过市场空岗需求摸底调研,大力收集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对辖区内的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进行调查摸底,发挥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员”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岗位;人事部门发挥服务毕业生的优势,组织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为毕业生应聘选岗提供更多的机会。

  四是开展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联动招聘”。南京人才市场和市、区(县)的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月期间将集中举办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服务的专场招聘招生活动。各部门积极组织有关用人单位、见习实训单位、培训机构参加。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毕业生网上求职登记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细致的服务。

  五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提供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的基础上,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其意愿,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青年见习实训,并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见习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组织其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

  六是实行负责制推荐应聘服务。活动期间,对企业提出的有关大中专毕业生招聘需求,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及时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指导企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合同签订、合同鉴定、保险办理等“打包式”全程服务。

  七是设立专项服务窗口,进行一条龙服务。市、区(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及市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手续办理、见习实训以及代缴社会保险、技能测评、档案接转等“一条龙”服务。将辖区内求职困难或家庭困难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帮扶范围,通过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帮扶政策,实行“一对一”的帮扶和跟踪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提高就业成功率。

  八是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加大对就业服务活动月活动的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适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广泛传播就业信息,介绍工作经验和做法。同时成立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小组,进行采访采集,及时反映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动态情况。并在社会网站设立电子信箱,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共同推进活动开展的工作合力。

 

 

稿件来源: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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