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全区各地采取多种措施,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依托,扎实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区1668个社区中已有80%的社区启动了创建工作。
一、完善社区就业工作机制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成立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牵头协调、验收命名等工作。全区各地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部分地区还成立了指导小组、督查小组或协调小组,在促进创建工作上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全区1668个社区都制定了机构流程、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制度、基础工作、信息台帐、服务程序、服务指南等管理办法和9类16条量化考核标准。完善了"一站式"就业服务承诺、首问责任、责任追究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实施监督,确保服务窗口依法行政的公平性、公正性。全区各地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了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劳务派遣组织,按照"年纪轻、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要求,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各地劳动保障所(站)基本上实现了"三统一"(统一挂牌,统一服务流程,统一工作制度),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就业服务网络。
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哈密、吐鲁番、石河子等地在辖区范围开展了"四百、五清、三助"活动,("四百"即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对"4050"人员做到"五清",就是登门入户搞家访、讲政策、送岗位,做到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思想动态清、技能特长清、择业要求清;"三助"即劳动社会保障所与民政办联手开展"就业相助、岗位援助、困难救助"和"真情相助心连心"、"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入困难人员家中,主动掌握情况,摸清底数,为顺利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打好基础。为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不错不漏,乌鲁木齐、伊犁、巴州等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证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政策发证,对符合条件的62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优惠证。目前,已有228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并实现了自谋职业,工商部门减免登记费和管理费用14580元;地税部门减免税费157890万元。哈密西河区、吐鲁番火焰山社区、乌鲁木齐解放南路等40余个社区劳动保障所根据创业人员的技能状况和创业条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精心筛选了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指导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三、拓宽社区就业渠道
全区各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通过定期走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管理性就业岗位和保安、保洁、保绿、保序等公益性服务岗位,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乌鲁木齐、喀什、和田、昌吉等地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积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劳服企业、小企业、非正规劳动组织发展。通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使每个街道社区形成了100至900个岗位的就业安置能力。积极开展"造岗位"活动,每周组织社区劳动保障专干深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寻求就业岗位。定期举办下岗失业人员现场招聘会,开展"找岗位"活动,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交流平台。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全区各地社区按照"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加大多渠道、分层次就业培训力度,邀请劳动保障专家学者、技工学校讲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师等师资力量,并争取辖区企业的大力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乌鲁木齐和平南路社区、北京西路社区、昌吉亭子路社区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技能培训,以提高失业人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为重点,促进择业观念转变,使其上岗后不再重新失业。在培训主体上突出分类施教,对有一定技能的失业人员注重就业引导,对无专业技能的人员侧重技能培训,对大龄人员主要以公益性岗位应用技能培训和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为主,对具有大中专学历的人员重点加强社会知识培训和就业应聘指导,使各层次人员各显其能。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地的社区普遍开展了少数民族汉语基础知识、计算机、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缝纫就业技能、职业资格及转变就业观念、职业指导等70多期培训,累计培训人数68000多人。通过培训有85%的下岗失业人员取得了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59000人找到了新的就业岗位,家庭生活状况明显得到改善。
五、开展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活动
哈密市制定了"一帮一"就业援助办法,动员社区劳动保障所积极与负责"4050"人员对口帮扶的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对接,解决"4050"人员就业难题。吐鲁番地区建立了承诺服务、就业助理服务制度、就业服务协作运行等机制,设计就业援助方案,采取跟踪服务的方式,帮助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4050"人员实现就业。截止目前,全区共消除了84000户"零就业"家庭,有157300余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