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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由2000年的5358元、2231元提高到8090元左右、3006元左右,年均分别递增8.4%和6.1%。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五年来全省累计新增就业30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镇离退
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镇"低保"对象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全部改由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供养。
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努力实现全省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0万个的目标。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失业保险金省级调剂;继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继续实施良种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和渔民造大船补贴政策,扩大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务工和政策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公务员工资改革,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使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在职职工收入增加而适当增加。
扎扎实实做好2006年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6%,新增城镇就业岗位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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