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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大。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城镇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和矿山的就业模式,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五年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保障投入640亿元,
是"九五"的2.5倍,年均增长16.5%,占财政总支出的21%。"两个确保"成果继续巩固,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继续完善,社会保险费实现了统一征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口社会救助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调整分配结构,提高个人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6%以上。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工作,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各类企业都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万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险费征收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认真解决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灾区、贫困地区和城镇低收入人群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妥善安置工程移民。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规范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注重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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