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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回顾
城乡居民生活达到新水平。全省免征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努力扩大就业,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元,分别比"九五"末增加3126元和550元。
二、"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
目标任务
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合理调节分配,更加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把财力更多地投向农村和社会事业,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扶贫开发、救济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力度。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延长三年,并根据各地实际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完善中介服务,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2.7万人,完成1.6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社会保障投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规范资金筹措渠道,扩大职工参保规模。积极稳妥推进再就业中心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使再就业中心以外的70%下岗职工实现并轨。加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妥善解决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扶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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