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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实施好百万农牧民培训"阳光"工程,强化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牧民,提高创业能力。优化务工环境,疏通就业渠道,加强劳务输出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坚持季节性转移与长期转移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
有序流动。力争"十一五"期间培训农牧民
100万人次,到2010年输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100万人次。
稳步推进城镇化。以发展现有城镇为重点,合理布局,循序渐进,提高水平。加强市政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增强服务功能,促进产业集聚和人口稳定就业定居。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扶持、就业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动保护和劳动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就业援助基金和创业基金。在全社会营造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的氛围,鼓励劳动者尤其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农牧民转移就业。
五年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将非公有制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重视解决被征地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贫困群众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牧区社会救助体系和城镇社区贫困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的福利服务水平。保障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着眼于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着力解决好就业、社保、扶贫、安全等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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