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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时期的回顾和2005年工作
人民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4%和8.3%,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3750元和1334元。城镇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510.8万人。141.3万城镇贫困居民、65.8万农村特困群众被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生活得到改善。
清理建设领域
拖欠工程款86亿多元。全面推行实名制就业,开展就业再就业普惠制培训,为32万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购买了养老、医疗保险,14.3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了至少一人就业,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8.5万人,全年实现就业120万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放低保、医疗、就业、助学、救灾等资金30多亿元。扶困助学体系使全省45.9万贫困学生受益。农村开发式扶贫取得新进展,12万户、40万人稳定解决温饱问题。加大扶持力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保体系为重点,两年内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5年累计新增就业350万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2006年的重点工作
全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包括农民转移培训在内的普惠制就业培训,确保零就业家庭普遍实现至少1人稳定就业。全年实现实名制就业115万人,大力推进农民转移就业。三是完善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75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9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610万人。四是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五是稳步增加居民收入。严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制度,督促各类企业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增加职工工资。落实好国家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各项政策,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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