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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劳社劳务[2008]16号)
·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劳就服〔2008〕31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78号)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8〕34号 苏财社〔2008〕109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劳社发〔2008〕46号)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地震灾区入闽就业人员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27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问题和政策措施的意见(陕政发[2008]35号)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劳社〔2008〕41号)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143号)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08〕71号)
·吉林省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就字〔2008〕285号)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46号)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内劳动保障系统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豫劳社〔2008〕10号)
·甘肃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就业系统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129号)
·[四川]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3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30号)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42号)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紧急通知(鄂劳社发〔2008〕35号)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劳就服[2008]25号)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鲁劳社〔2008〕2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劳社发[2008]36号)
·四川省南充市对受5•12特大地震灾害失业劳者实施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劳社〔2008〕9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开展对来自灾区劳动者就业服务的通知(鲁劳社办[2008]30号)
·山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浙江舟山关于开展四川灾区对口劳务帮扶活动的通知(舟就[2008]11号)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93号)
·安徽省芜湖市开展“川皖手牵手、送岗到松潘”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
·四川省广元市“5•12”特大地震灾后专项就业援助行动方案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来自灾区劳动者就业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海省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对地震灾区及灾区来宁务工劳动者实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宁劳社字[2008]103号)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晋劳社厅明电[2008]23号)
·四川省就业局关于做好地震灾区群众转移就业组织工作的通知(川就局明电[2008]10号)
·[四川]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劳社发[2008]12号)
·[四川]关于我省企业职工在“5.12”特大地震灾害中因灾害原因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紧急通知(川劳社发[2008]14号)
·关于吉林省参加汶川抗震救灾人员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在吉林务工四川籍农民工援助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劳社就字〔2008〕174号)
·河南省农民工办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豫农民工办【2008】4号)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在赣务工人员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农转办[2008]14号)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在粤务工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援助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8〕77号)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在南昌务工和在灾区务工的南昌籍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民工办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陕西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关于开展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紧急通知(劳社明电〔2008〕44号)
·山东省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劳社电[2008]12号)
·内蒙古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四川籍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全省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晋劳社明电[2008]19号)
·[江西]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京]关于认真做好地震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京劳社医发[2008]104号)
·[山西]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晋劳社明电[2008]17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地震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京劳社医发〔2008〕104号)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四川籍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企业职工在 “5.12”特大地震灾害中因灾害原因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08]16号)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民工办就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在扬务工的灾区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扬劳社[2008]98号)
·江西省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在赣务工人员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农转办[2008]14号)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劳社电〔2008〕31号)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劳社发[200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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