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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工作回顾
城镇登记失业率4.3%。
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多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加快社会保险全省统筹步伐,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
险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口社会救助机制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
二、2005年主要任务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
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认真做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军转干部的自主择业和安置工作。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保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强化社会保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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