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从2004年7月1日起,全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许多地方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中央财政全年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达1465亿元,增长18.1%。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中
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22亿元,农村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290万。依法解决农村征地、城镇房屋拆迁和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已基本偿还。全面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已偿还历年拖欠工资332亿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摆在了政府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