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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创新政策全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2008-10-13

  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每年培养6万名高技能人才”目标,我省今年以来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政策,出台强培训、提待遇、晚退休、奖优秀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全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 制订了《“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全省每年培养5000名技师,省再就业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 制订了《“燕赵金牌技师”评选奖励管理办法》,每年评选100名金牌技师,从省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 印发了《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标准。规定“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其技术津贴标准不低于200元/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500元/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800元/月”。

  ——— 印发了《关于延长企业部分高技能人才退休年龄的通知》,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经所在单位和本人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延长退休,男同志一般不超过 65周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60周岁。作者: 通讯员靳彦丽 记者王巍

 
稿件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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