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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出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2008-05-29

  日前,为全面贯彻全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和加快民办教育发展两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教育,市政府印制下发了《昆明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到 “ 十一五 ” 期末,实现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并举,定位准确,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体系;到 2010 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由现在的 6 万人扩大到 9 万人以上,保持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在 93 %以上。新建 4 所、迁建 3 所、改扩建 9 所中等职业学校。实现 2—5 所中等职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加快安宁、嵩明职教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做好职前职后培训,大力实施 “ 两后双百 ” 工程的发展目标。

  为确保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落实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 三个一批 ” 重点项目 —— 新建 4 所中等职业学校:石林高级职业中学、安宁和嵩明职教基地建 3 所职业学校,校均规模达到 3000 人以上;迁建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昆明城市现代工商管理学校等 3 所学校,校均规模达到 3000 人以上;改扩建昆明铁路机械学校、昆明市农业学校、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昆明市交通技工学校、盘龙区高级职业中学、东川区职教中心、宜良县高级职业中学、嵩明县高级职业中学、晋宁县高级职业中学等 9 所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达到 2000 人以上。

  “升格一批” 项目 —— 按照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标准积极做好昆明铁路机械学校、昆明市农业学校升高职筹备工作。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和昆明城市现代工商管理学校要在学校迁建的同时,积极做好 升高职筹备工作。

  优化布局、内涵发展 ——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到 2010 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均规模达到 1500 人以上,优质职业学校在校生所占比例达到 60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合格学校标准,建成 16 所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其中 10 所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二是实施机制创新工程

  创新办学模式 —— 大力探索校企联合、产教结合、工学交替、半工半读、“ 订单 ” 培养等人才培养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灵活的办学机制,使全市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深化教学改革 —— 以增强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推行学生 “ 双证 ”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制度。到 2010 年,持 “双证” 毕业生的总数达到 90 %。

  

  三是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提高教师素质 —— 到 2010 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由现在的 81 % 提高到 90 %, “ 双师型 ” 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由现在的 14.5 %提高到 30 %,市级学科带头人由现在的 125 名增加到 250 名。

  实施 “ 三特 ” 计划 ——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按照教学需求,采取特聘、特岗、特邀的方式,每年聘请 200 名企业技师、高级技工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任教。

  建立培训进修制度 ——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 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 2 个月 ” , 通过考核考证, 定期开展教师技能交流竞赛活动, 培养一批既懂专业理论又会实际操作的 “ 双师型 ” 教师。

  

  四是实施专业建设工程

  调整专业结构 —— 坚持 “ 大力扶持一产专业、重点建设二产专业、整合发展三产专业 ” 的原则, 优化专业结构,扶持骨干和长线专业, 逐步建立以农林、机电及机械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金化工、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医药卫生、商贸物流、旅游及会展、公共服务等 “ 十大专业类群 ” 为主体的专业结构体系,建设 35 个省级以上骨干专业。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 在安宁职教基地建设一个公共实训基地。加强校内骨干和长线专业实训设施设备建设,充分发挥校内实训基地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的功能。

  

  五是实施就业培训工程

  大力实施 “ 两后双百 ” 工程 —— 建立健全 “ 两后双百 ” 长效工作机制,培训以获得 “ 职业资格证书 ” 或 “ 绿色证书 ” 为主,就业以技能型工种为主。从 2008 年起,全市新增 “ 两后 ” 人员全部实现 “ 双百 ” 。

  加强企业职工培训 ——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职业教育的协调指导,结合行业部门的优势和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建设一批有规模、达标准的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1.5%—2.5% 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各县(市)区通过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县级职中的辐射功能,形成以县级职中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为骨干、村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基础的农村社区培训网络,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根据《意见》要求, 每年市级和县(市)区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 30% ,市级财政每年专项经费不低于 5000 万元。

 
稿件来源: 昆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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