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验收确认,近日,根据南安市委、市政府《贯彻〈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南安市下拨2008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45.43万元,转移补助资金33.02万元,合计下拨2008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补助资金78.45万元。(福建省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李聪民 颜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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