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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新政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发展
2008-05-27
  为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的广泛开展,上海市近日出台了系列政策:

  ■竞赛层次 由企业(集团)、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等级由原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推广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表彰奖励 技能竞赛成绩位于本项目参赛选手总数前10%的,可晋升一个职业资格等级;参加竞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申报高一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同时,职业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市级一类竞赛或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参赛人数超过50人的市级二类竞赛中第一名获得者,还可获得“上海市技术能手”的荣誉称号。

  ■经费补贴 今年首次将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纳入补贴培训范围。

 
稿件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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