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培训鉴定>>>最新动态
 
200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5月17-18日举行 四川、重庆、陕西及甘肃的部分地区推迟鉴定
2008-05-14

  

  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的部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15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5月17-18日如期举行。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及甘肃省的部分地区统一鉴定时间推迟,统一鉴定另行安排,请考生和所在地省级鉴定中心联系。

  为了便于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我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10)84661120和考试当日的值班电话(010)84661130。

 
稿件来源: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相关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