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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培训账户卡”制度
2008-03-10

  今年,本市将实施“培训账户卡”培训补贴制度,失业、就业困难群体人员持卡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可享受培训补贴。

  今年,本市将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培训鉴定补贴政策。依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和职业技能等级,合理确定、定期调整培训、鉴定补贴项目和标准,鼓励开展多层次培训。培训补贴实行“培训账户卡”制度,对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本市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失地农民,由指定的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发放“培训账户卡”,持卡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费补贴。对重点项目及社会急需的技能人才,按培训成本给予补贴。同时,鼓励高校学生在毕业学年参加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费补贴。

 
稿件来源: 天津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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