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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出台人才住房政策 提高引进人才和待遇
2008-02-25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出台人才住房政策 提高引进人才待遇

  “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聘用、兼职等聚才引智机制,加强人才储备,促进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行校企“订单式”合作培养模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培养与厦门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创造条件,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大量涌现。”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市人事局局长刘育生: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今年市人事局在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征集重要职位、免费服务面向海内外招聘“双高”人才活动和继续举办“厦门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的基础上,争取在更多“211院校”建立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站,为我市招聘优秀毕业生人才提供更广阔、便捷的渠道。强化高层次人才专场交流会的会前对接与匹配,力争为每个招聘职位提供1∶5候选应聘人才,提高招聘成效。

  探索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X+1”培养模式。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采取政策性补贴等方式引导用人单位加强与院校合作,组织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合同的基础上,利用最后一学年或较长一段时间,以用人单位为实践平台,进行实践式教学,缩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磨合期,提高就业技能,更好地满足单位用人需求。今年将出台人才住房政策,修改完善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政策,提高他们的待遇。

  同时,我们将积极做好电子信息制造业、机械制造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医疗产业、生物与新医药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和行业的海外智力引进工作,帮助破解困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难题;大力开展与台港澳、新加坡的人才智力交流;争取国家外专局在我市软件园设立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软件与集成电路专业人才,使厦门成为国内重要的软件人才培训基地。(黄怀)

 
稿件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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