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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2307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77号)
2008-01-11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

  相关政策的落实根据劳动保障部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总体安排,2007年度,我省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任务为培训20万人。

  其中,培训转移就业前的农村劳动力(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和其他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劳动力、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1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转移就业率达到80%;培训在岗农民工5万人,培训合格率、稳定就业率分别达到90%;另外5万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其他针对农民工开展的技能培训。各州市具体的任务安排随文下达(见附件),请各地抓紧进行任务分解。在此基础上,请各地督促、指导基层劳动保障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培训转移就业前农村劳动力的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定点培训机构或乡镇;培训在岗农民工的任务,要分解落实到用人单位。对已经分解落实的培训任务,要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对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各州市要及时进行调整。省就业局将根据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指标。承担农民工培训和鉴定的机构,必须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的许可证;并报省就业局备案。

  二、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各地在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时,要把农村劳动者培训补贴资金作为重要项目予以优先。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的补贴办法按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社[2006]7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培训、鉴定补贴资金的管理,加强对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和培训、鉴定机构的监管,重点防范虚报冒领等问题;  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培训、鉴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要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遵守财务纪律、防范道德风险的意识。

  三、做好相关工作

  各州市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在每个季度末将开展抽查的有关信息、通过验收的培训项目、工作报表和情况报告,及时公布并书面报送省就业局。省厅将在“云南劳动保障网”上公布各地工作情况,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各州市制定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材料,请于2007年6月20日之前报省厅备案。

  联系人:孔繁荣

  电话及传真:0871-7195848

 

附件:云南省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任务分解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云南省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任务分解

                                 单位:万元,万人

 

 

 

 

 

 

序号

 

单位

  2007年计划培训任务总数

就业再就业资金补贴培训人数

支出就业再就业资金补贴金额

  转移就业前培训人数

  在岗农民工培训人数

01

昆明

2

1.5

750

1

0.5

02

昭通

1.9

1.2

600

0.8

0.4

03

曲靖

2.5

1.6

800

1.1

0.5

04

玉溪

0.9

0.9

450

0.6

0.3

05

楚雄

1.8

1

500

0.7

0.3

06

红河

1.9

1.2

600

0.8

0.4

07

文山

1

0.8

400

0.5

0.3

08

普洱

1.4

1.2

600

0.8

0.4

09

版纳

0.3

0.2

100

0.1

0.1

10

大理

1.8

1.2

600

0,8

0.4

11

保山

1.1

1;1

550

0.8

0.3

12

德宏

0.5

0.5

250

0.3

0.2

13

丽江

0.7

0.7

350

0.4

0.3

14

怒江

0.3

0.3

150

0.2

0.1

15

迪庆

0.1

0.1

50

0.1

 

16

临沧

1.5

1.2

600

0.8

0.4

17

省本级

0.3

0.3

150

0.2

0.1

小  计

20

15

7500

10

5

注:培训任务总数中,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其他针对农民工开展的培训。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7年5月29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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