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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总结——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2007-12-20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1984年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2000年划归中央企业工委,现归国资委管理,是集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制造、海外经营、物流贸易、房地产开发于一体,具有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拥有对外经营权的中央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16位,世界企业500强排名第384位。

  总公司下辖22个集团公司、4个设计院、1所院校。 现有员工23万人。其中二级企业有33个,三级企业有201个。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试点管理的有20个。他们是十一到二十五局集团公司,北京中铁、电气化、物资、昆明集团公司,铁一院20个技能鉴定站。

  现有工人总数142557人,技术工种总数100多个,其中,行业特有工种40个,其他为社会通用工种。各类技术工人106441人,占工人总数的74.66%。100多个职业(工种),已有81个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核心职业(工种)为桥梁、线路、隧道、工程测量、建材试验、电焊、工程机械修理、工程机械驾驶、汽车修理、汽车驾驶等。截至2006年,技术工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79922人,持证率为技术工人总数的75.1%,其中初级工6484人,占工人总数的4.5%;中级工24698人,占工人总数的17.1%;高级工40617人,占工人总数的28.1%;技师7472人,占工人总数的5.1%;高级技师651人,占工人总数的0.5 %。应该说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对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对企业经济建设的发挥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企业高级能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根据劳动保障部批复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我们企业认真开展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我们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总公司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2002年成立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建站条件,经申报劳动保障部批准,先后于2002年到2007年在所属20个集团公司、设计院建立了职业技能考核站。各考核站原则上对本单位在职的全部技术工人实施初、中、高级工的培训与考核鉴定(企业现有的技校毕业生由地方负责鉴定)。企业培养的技师由各集团公司统一实施考核鉴定和评审。高级技师由总公司统一实施考核鉴定和评审。为强化高级技师培养,总公司2004年在中铁十二、十八、二十局集团公司技工学校建立了三个高级技师培训与考核基地,对高级技师按照总公司规定的送培条件,由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实施培训与考核鉴定和评审。2005年总公司又在中铁十三局集团公司四公司培训中心,中铁十五、二十局集团公司技工学校,分别建立了企业内职业(工种)技术含量较高的建材试验工、工程测量工和焊工技师年度培训班,培训合格人员由总公司统一负责考核鉴定。2007年在所属9个单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

  (二)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制定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部批复总公司为职业技能鉴定试点企业后,从2002年起在全系统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计划到2007年底,对尚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技术工人普遍进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同时,逐步推开晋升资格等级的鉴定。“十一五”期末,新培养鉴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7000人,使其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由原来的28%提高到35%以上。其中新培养鉴定技师、高级技师3000人,使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由原来的5%提高到8%以上,并以此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出台了《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方案》、《总公司“十五”技师评聘工作规划》、《关于公布〈聘任技师、高级技师职务名称及工种范围〉的通知》、《关于下发总公司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考评员派遣制度的通知》、《总公司“十一五”员工培训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培养人才的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所属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法规政策提供了可操作依据。

  (三)强化基础建设

  总公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主要从组织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在组织制度建设上,明确了鉴定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任务,针对企业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强化了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在日常管理上,各职业技能考核站先后建立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鉴定台账和有关档案资料,配置了职业技能鉴定法规政策、试题库及信息管理系统,使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管理和规范化程度得到了加强。在专业队伍建设上,一是培训管理人员,各考核站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已达到90%以上;二是组织培训考评员,全系统培训各类职业(工种)考评员580人、高级考评员250人。考评人员大部分是基层单位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技师、技师。为加强考评人员队伍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了考评人员档案和考评人员任职、聘用、派遣、监督、日常考核等管理制度。

  (四)标准依据和鉴定方式

  总公司系统100多个职业(工种),其中40个特有工种依据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组织鉴定,使用铁道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通用工种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和企业制定的标准组织鉴定,使用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发的鉴定题库。

  企业核心职业(工种)鉴定用题中,铁道行业理论试题占70%,企业出题占30%。实际操作试题,全部由企业根据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实际要求由企业内部专家组织出题进行考核。

  鉴定方式主要结合施工生产实际组织实施。能力考核,初、中、高级工以技能操作考核为主。技师、高级技师除理论、技能操作考核外,还要进行技术论文答辩和组织专家进行全面业绩评审。

  (五)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严格按照鉴定程序操作。根据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各职业技能考核站在组织鉴定前,按照操作程序制定计划、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落实场地、实施考试等,对每一工作环节都做到精心安排、认真把关。并按照客观、公正、严谨、规范的原则实施操作,保证鉴定全过程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其次,认真执行标准、规范,统一教材和命题。根据国家和有关行业部委的规定,总公司结合企业实际统一配置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依据系统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试题资源管理系统;各集团公司统一购置使用国家和有关行业部委编印、适应企业需要的职业(工种)培训教材、指导丛书;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针对企业职工职业(工种)构成及培训与考核需要,统一编印了100多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试指南。组织考核,由各集团公司负责对初、中、高级工人员命题,总公司负责对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命题。第三,统一考核内容及方式。鉴定考核内容,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及有关行业部委颁发的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企业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要求,对报考对象按照先培训,后进行技术理论知识考试,再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主要采取与施工生产实际相结合方式进行。技师、高级技师撰写论文或技术总结,并进行技术答辩。第四,鉴定的工种范围、对象、等级。根据劳动保障部批复,总公司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范围,为施工生产一线主体专业通用工种和行业特有工种的全部人员。鉴定对象为企业施工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学徒期满需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和需要晋升资格等级的人员。鉴定等级,包括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第五建立激励政策,激发广大职工参与技能鉴定的积极性。为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对企业劳动管理、强基达标、市场竞争的作用,各集团公司根据总公司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相继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工培训、就业准入、竞争上岗、工资分配等劳动管理改革措施相结合的激励政策。

  (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三年50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总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总公司决定从2004年到2006年三年内,实施5000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召开专题研讨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会后下发了“总公司三年5000名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和“建立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考核基地的通知”。对此,各单位高度重视,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到党委议事日程,普遍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分工负责,主管劳资部门制定规划,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认真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单位根据总公司通知要求,层层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保障措施,加大了培训与考核力度。从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到现在,累计完成了7242名技师以上的培训鉴定任务。

  (七)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渠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总公司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充分发挥各集团公司技工学校(培训中心)、总公司高级工培训基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结合施工生产现场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开辟以岗位培养为主,辅之以职业院校、培训基地、竞赛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四大通道。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把人才质量作为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载体。目前我们主要的主要做法:(1)技师以下由各集团公司通过职业技能鉴定,集中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师傅带徒弟、技术比武、自学成才等形式组织实施。(2)总公司已建立了8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关键工种高技能人才,通过不少于45天集中脱产培训完成。(3)各集团公司1-2年组织一次小型比赛,总公司3-5年组织一次主要工种的大赛。(4)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现职高技能人才,定期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回炉式”培训,以接受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继续教育。(5)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包括对农民工在内的新工人中高技能人才的现场培养。

  (八)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我们坚持了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我们坚持了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我们坚持了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我们坚持了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防止了高技能人才考评中的不正之风。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九)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根据劳动保障部和部鉴定中心要求,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总公司在职业技能鉴定整体推进上,认真抓了工作体系的建设。目前企业已形成了由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管理、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积极配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的运行体系,构筑了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和质量保障的工作格局,走向了规范化轨道。在行政管理上,以职业技能鉴定法规政策为依据,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相应建立了工作制度,保证了鉴定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能。在组织结构上,建立了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鉴定实施系统,形成了有机配合的三个工作层次—管理层、实施层和执行层。即:人力资源部门实行统筹计划、综合管理、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检查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基层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在实施运作上,建立了考务管理制度和考务流程,严格了试题申请及管理制度,并结合企业施工生产实际,实行与施工生产现场相结合的有效鉴定方法。在质量保障上,建立了行政监控、证书核发和质量监督制度。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鉴定质量。

  综上所述,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首先,劳动保障部把我们列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任务多变,队伍分散的实际,有利于企业内部职工培训、劳动管理,有利于加快企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对此,企业上下一致拥护,并表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和标准,为企业负责,为广大职工负责。其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基础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标准,坚持规范操作,确保鉴定质量,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础保障。第三,建立激励政策,提高职工技能待遇,是企业技能人才成长的有效途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公司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在劳动保障部和部鉴定中心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果,得到绝大多数企业用人单位的认可。但从总体工作推进情况分析,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一是个别企业基层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缺乏支持和投入力度,不够重视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的长远建设。对此,我们要结合实际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队伍高度分散,工程任务季节性、时限性较强,高技能人才实施脱产集中培训,经费开支大,且影响施工生产,对此,企业领导支持力度不够,送培不积极。这是企业当前高技能人才培养缓慢的主要原因。

  三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尚未形成按上级规定的指标专项提取使用制度,一般都由企业领导批了算。甚至有的企业职工参加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是由职工本人承担,影响了部分职工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和高技能人才竞争的积极性。

  四是建筑施工企业部分职业(工种)培训教材开发慢。作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目前对部分职业标准、规范的掌握执行还难以统一。

  五是企业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程序复杂,由部鉴定中心统一监印,给队伍分散的企业造成一定难度,建议予以改革。

 
稿件来源: O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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