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07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浙劳社培〔2007〕10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为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经研究,决定举办2007年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继续推进我市职工技能素质工程,着力于挖掘和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营造着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形成省、市、县(区)、企业层层联动推进“五位一体”职工技能素质工程格局,为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竞赛职业(工种)及参赛对象
(一)2007年市级技能大赛职业(工种)为冷作钣金工、焊工、室内装饰设计员、保安员。
(二)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为报名组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
在本市工作的相关工种从业人员(含农民工),不分地区、单位性质、年龄、性别、现有技术等级均可参加各市(县、区)和市直属单位的选拔赛。选拔赛成绩优秀的选手,由各市(县、区)和市直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市级大赛。
三、竞赛标准
竞赛以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在相关职业(工种)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有关的竞赛技术文件请查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jhjdzx.cn)。
四、竞赛组织
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共同组成2007年市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一)大赛组队:全市竞赛以各市(县、区)和市直单位代表队为参赛单位,每个职业(工种)每个队的参赛选手不超过3名,必须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队参加,部分(工种)或部分市直单位,经市技能大赛组委会同意,可直接参赛。
(二)赛事安排:市级大赛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负责制订赛区组织方案,在8月底前,市级大赛组织实施完成。各市(县、区)市直单位的选拔赛和正式报名工作须在8月20日前将报名表寄金华市总工会经济部。
市级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将组队代表我市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报名人员,需持有本职业(工种)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本职业(工种)获奖证书,择优组队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
五、竞赛奖励
(一)获得各职业(工种)综合排名前三名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金华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由市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国家二级以职业资格证书。
(二)获得各职业(工种)综合排名前8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竞赛职业(工种)竞赛名次荣誉证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已持有国家三级资格证书者,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参加各职业(工种)选手,凡理论和操作均合格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保安员职业竞赛的奖励详见市公安局等4部门《关于参加全省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金市公办〔2007〕22号)。
附件:2007年全市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志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邹中玺(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应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处处长)
成 员:卜维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事业部部长)
成 员:黄 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大赛组委办公室主任由卜维亚同志兼任。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总工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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