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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下半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指标通报
2007-06-12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各地区、各行业继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工作。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8个行业上报了2006年下半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通报指标》,请各地区、各行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做好半年质量工作通报指标上报工作。

  根据上报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通报指标》,现予以汇总公布(见附件1、2),并对去年下半年的各项质量指标汇总简析如下:

  在国家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方面:多数地区和行业使用国家标准,部分地区和行业的部分职业(工种)使用经部论证的地方、行业标准。有2个地区和6个行业目前使用未经部论证的地方、行业标准。

  在国家题库使用及运行方面:多数地区和部分行业使用了国家题库,部分地区和行业使用经部认定的地方、行业题库。有9个地区的部分职业(工种)在鉴定中使用未经部认定的地方题库,6个行业的部分职业(工种)在鉴定中使用未经部认定的行业题库。

  质量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多数地区和行业执行了质量督导制度,其中,共有29个地区、19个行业开展了现场督导工作。现场督导次数较多的地方有上海、重庆、湖南、吉林、广西、福建、陕西、湖北、北京、浙江、四川等,行业有铁道、冶金、石油、农业、供销等。

  违规事件处理情况:从地方、行业上报情况看,仅有3个地区上报了违规情况。根据去年下半年接办的举报统计,我部共办理和查处各类鉴定违规事件18起,涉及5个地区(湖北、安徽、吉林、江苏、贵州)、3个行业(建材、农业、商业),主要是跨地区超范围鉴定、自行组织统考职业鉴定、乱发职业资格证书和鉴定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希望各地区、各行业积极开展查处工作,加强与我部沟通,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不断提高查处工作能力。

  证书管理方面:本次上报的地区、行业中仅有1个地区、8个行业还没有建立证书查询渠道。

  为了便于继续开展好该项工作,请各地区、各行业指定联系人专门负责此事,并请联系人将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传真到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督导办公室,传真号码(010)84661120。

附表:点击下载

      1、2006年下半年地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指标统计表

    2、2006年下半年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指标统计表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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