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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上海外来媳妇数人增长的需要,市劳动保障局提供750万元专项资金,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项目,这项针对外来人员中特殊群体的专项技能培训计划,开辟了培训的新领域,深受群众欢迎。
"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是一项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750万元专项资金,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具体实施的培训项目,其宗旨是适应上海外来媳妇数人增长的需要,通过组织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帮助暂无上海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45岁以下的"外来媳妇",开展的专项培训项目。项目实施两年多来,已培训学员8643人,5531人通过培训实现了就业,培训就业率达到64%。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做好调查,结合实际进行培训立项
进入新世纪以来,配偶为上海户口的外来女性的人数逐年增加。2001年4月上海市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字显示,配偶为上海户口的外来女性总人数为11.5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外地农村。她们暂无上海户口,又没有工作,加上男方的经济条件也不好,"弱弱结合",家庭普遍比较贫困。2003年11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对上海5个区、7个街道的"外来媳妇"进行了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1599人中,家庭享受低保的占21%;没有工作的占48.2%;打零工的占28.3%;49.2%的调查对象就业愿望迫切;没有参加过培训的和有培训愿望而无力负担培训费用的分别占60.9%和33%。同时,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对帮困求助对象的统计显示,近1/4困难家庭是由于女方为"外来媳妇"又没有工作造成的。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出的"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支持基金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培训,并先后于2004年5月和2006年8月分别拨付培训资金500万元和250万元(共计750万元),用于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严格规范运作
我们在指导"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时,把社会声誉、专业培训有特色、能做好学员推荐职介工作等作为确定培训机构的条件和要求。全市有18个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项目的实施,各区都有培训点保证外来媳妇就近接受培训。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我们专门制定了"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要求每个培训基地必须落实一位项目负责人,每个培训班必须配备一位班主任;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及后勤服务,在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等各方面关心学员;每个班开班时举行开学典礼,发放统一的学习用品,让学员了解项目的意义和培训费的来源,使学员更珍惜培训机会。为了使学员转变观念、调整心态,积极主动地参加培训,我们专门安排个8学时开展"学做新上海人"的专题讲座,并将此作为参加培训的必修课,编写了讲义,专门安排教师上课,体现了"职业教育培训既教书又育人"的精神。
三、坚持就业导向,合理确定培训专业
我们一是根据市场需求,先后开设了美容美发、餐厅服务、家政服务、电子商务收银、办公应用软件操作、电梯驾驶等19个有利于学员就业的专业。学员培训结束后,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模块证书。二是把保证50%以上的上岗率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基本要求和购买培训成果的依据,促进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就业率的提高。三是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各培训基地在开班前必须将学员名单报市慈善基金会审核以确认学员是否符合资助的对象,避免重复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前先预付50%的培训费,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退还预付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50%的培训费由自己承担;各培训基地在结算经费时,必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该培训班经费支出清单、财务原始凭据等同时报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审核,符合要求才能结算经费。
为了客观、科学地评价"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总结政府购买培训的实践经验,我们于2006年5月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和上海九州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评估和专项审计,并通过听取项目执行部门的专题汇报、召开学员和用人单位座谈会、走访培训基地、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项目的效果。学员对培训内容、就业效果普遍反映良好,体会到上海市政府给予外来媳妇的关爱,对外来媳妇的就业(个别学员以自主创业)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解决了许多学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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