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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扎实推进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2007-05-10

  青岛作为劳务输入地,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搭建培训平台,推动了农民技能提升培训,只要符合条件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不分本地外地,都可享受培训补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已成为重要的劳务输入地,每年吸引近40万农民工来青岛就业。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实施了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并以此作为促进其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让其进得来,留得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搭建培训平台,强化培训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工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我们落实中央财政培训补贴资金800万,市财政落实配套补贴资金300万元。全市累计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5.1万人。其中,组织技能鉴定3.5万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坚持把农民工技能提升作为全民素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全市职业培训体系,在组织领导、政策推动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与城镇劳动者培训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建立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宣传带动的工作格局。

  ㈠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教育、科技、财政和农委等25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全市农民工的有关问题。依托这一工作平台,将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范围,实行了目标管理,将培训计划分解下达到区市政府和相关培训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㈡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农民工分布广、流动性强的特点,为了让农民工了解培训政策、掌握培训信息,积极参与培训,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发动。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广告牌,选择外来人口集聚区和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企业,通过发放明白纸、设置宣传栏、咨询台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信息整理编辑成《进城务工一本通》,在劳动力市场免费向求职的农民工发放。同时,发挥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及时向所在街道和社区的企业及农民工提供培训信息。

  ㈢强化培训报名组织工作。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将培训机构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农民工可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名。二是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设立了培训报名窗口,统一制定了培训报名表,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三是发挥促进就业企业联盟的作用,通过订单对接、整体输入、上门服务等形式,发动各类企业组织引导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

  二、完善培训体系,搞活培训形式

  近年来,我市在职业培训上的投入很大,形成了劳动训练中心、技工学校为主体,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广泛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农民工培训与城镇在职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通盘考虑,努力保持政策上的衔接,资源上共享,组织形式上创新。

  ㈠完善培训政策体系,落实培训补贴资金。在培训范围上,凡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务工或求职的外地农村劳动者,不分户籍所在地,都可以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享受与本地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劳动力同等补贴待遇。在培训形式上,根据农民工从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在补贴标准上,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0元的培训补助;对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给予200元的培训补助,有效调动了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㈡建立培训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构建大培训格局。按照"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将全市已经建立的22个促进就业培训基地、17个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2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18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为农民工培训基地,承担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同时,按照培训市场化、社会化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并鼓励具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发挥自身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本行业企业的农民工培训。

  ㈢搞活培训组织形式。主要采取了三种培训组织形式:一是自主培训。对培训条件比较好的行业或大企业,经资质认定后,充分利用他们自身的场地及设施设备优势,支持他们自主开展本行业、企业的农民工培训;对各类培训基地,按照认定的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自主招收农民工开展培训;对农民工本人,根据自己的就业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参加培训。二是委托培训。对那些不具备自主培训条件的企业,采用了委托培训的方式,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安排培训。三是联合培训。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机构的师资优势和企业的设施设备优势,共同开展农民工培训。

  三、强化制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在组织农民工培训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手段,以技能鉴定为抓手,着重加强四方面的工作:

  ㈠建立了培训机构认定制度。对申请农民工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通过实地考核的方式,综合评估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审核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师资状况等,对符合培训条件的,认定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

  ㈡实行培训开班审核备案制度。按照"先备案、后开班"的原则,凡是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行业、企业或培训机构,都要进行开班备案,重点审查参加培训人员资格。专门开发了农民工培训网络系统,并与青岛市劳动保障"一卡通"系统并网运行,对培训备案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民工重复参加培训、重复享受政策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㈢建立了培训抽查和回访制度。一是抽查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执行情况,每个班次抽查不少于1次,对不按照培训计划和大纲、课时等要求组织培训,造成培训质量降低的培训机构,取消定点培训资格。二是抽查培训学员出勤情况,对出勤达不到三分之二课时的学员,不能参加技能鉴定,不能享受政府培训补贴。三是建立培训效果回访制度,按每个班次不少于3人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农民工对培训质量的评价和建议。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为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㈣落实鉴定质量保证制度。针对农民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专门制定了农民工鉴定管理办法,规范了鉴定程序,对农民工鉴定实行统一审核鉴定申请,统一组织鉴定命题、统一安排鉴定场所、统一派遣考评员,对通用工种理论考核积极探索推行无纸化考试。同时,加强了鉴定质量督导,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统一派遣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考评结果和考评小组的工作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了鉴定结果的公正、公平。

  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差距还很大,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为农民工培训提供更加有效服务,开创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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