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如何引导和推动学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或者企校合作,这是摆在当前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从刚才黄厅长的介绍当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来说,重点是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搭平台,二是建机制,三是创环境。
第一,要为校企双方搭建一个互利双赢的合作平台,比如政府引导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学校和企业见面会,收集和发布学校企业的合作意向和需求信息,把企业请到学校,把学校送向企业,为学校和企业牵线搭桥。通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优势,构建学校与企业相互联通的合作网络或培训联盟,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的合作空间。
第二,要建立校企双方深入工作推动机制。黑龙江提出,要建立校企合作的政府投入机制,设立校企合作政府奖励基金和补助基金,建立校企合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综合运用现有的培训、就业、鉴定政策,引导和调动学校和企业双方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机制来推动校企合作向系统化、规划化和制度化发展。
第三,要为校企合作创造宽松的合作环境。要推动学校和企业两个实施主体实现全方位、多模式、深层次的合作,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服务,引导和推动,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和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典型,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有利于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