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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鉴定质量报告
2007-01-05

[安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遵照部统一部署,我们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进行了普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普查情况

  遵照部里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于7月下旬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普查内容、对象、方式,并要求各市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对照评估表进行了自查、互查和抽查,并于9月中旬陆续向省中心上报自查报告和评估表。10月下旬省厅组织了三个专家组分头对市和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进行了抽查。

  二、全省概况

  截止2005年底,我省共有3%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在这次鉴定所质量普查中,各市共评出优秀所79个,良好所210,中等所95个,列为整改对象的所12个。全省有考评员5987人。2005年鉴定人数为230232人,其中初级为75198人,中级为128950人,高级21593人,技师4259人,高级技师232人;取证人数为194642人,其中初级为63412人,中级为111058人,高级17548人,技师2500人,高级技师124人;通过率为84.54%。2006年上半年全省有鉴定所411个,考评员6350人,其中高级考评员357人;鉴定人数为157281人,其中初级38983人,中级100475人,高级13943人,技师3810人,高级技师70人;取证人数130155人,其中初级33393人,中级84329,高级10335人,技师2067人,高级技师31人,通过率为82.75%。

  三、鉴定所质量体系建设方面

  通过去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活动,我省进一步规范了鉴定所的鉴定行为,制定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七项考试规章》,使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1、管理与能力建设方面。全省大部分鉴定所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齐备,鉴定的原始记录保存较为完整清晰,上报中心成绩档案真实无误。鉴定场所、仪器、设备基本上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

  2、考务管理方面,全省大部分鉴定所基本上都实行了鉴定公告制度、公告内容真实规范。无超范围开展鉴定的现象。考场的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较好执行了我省颁布的七项考试规章。成绩汇总进行了复核复查,现场情况记录大部分保存完整。相关资料整理的都较规范。

  3、人员使用管理方面。基本上都配备了所长、副所长和相关管理人员。管理和考务人员配备充足。并接受过必要的业务培训,能协助鉴定中心做好考评人员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质量管理与违规方面。大部分所均采取多种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保证了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真实客观。

  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质量督导,基本都建立了公示制度和投诉渠道,基本上没有违规现象。

  四、今后打算

  1、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各类执考人员业务素质。2005、2006年省中心曾举办了多期考务培训班,全省有800多人参培。主要学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省中心制定的七项考试规章,效果显著。今后省中心将继续办考务培训班,力争打造一支素质整齐、过硬的执考队伍,从根本上保证鉴定质量。

  2、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鉴定所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鉴定人员配备,优化办公条件和鉴定设备。

  3、加强题库建设,大力推行省、市两级统考制度,进一步规范鉴定流程,不断提高鉴定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稿件来源: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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