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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鉴定质量报告
2007-01-04

[海南]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6]338号) (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现将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年-2005年,通过5年的努力,我省已搭建起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平台。至2005年底,我省已先后建立了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个,地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个,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l家(48家正常运作);建立了国家题库海南省分库,完成了省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建设,目前我省题库共有300多个职业(工种)的试题3000多套;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并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成功对接;组建了一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人员队伍,一支考评员队伍和专家队伍。我省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人员200多名;考评员647名,高级考评员40名,专家83名。

  为更好地组织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今年我省组织召开全省技能鉴定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主办,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承办。会上,对全年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个人进行了表彰。会议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如何做好今年的鉴定工作及加强市县鉴定工作等重要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认真探讨。

  会后,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推进市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全面推动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今年我省的鉴定人数比上年增加20%,达到2.5万人。

  二、普查工作开展十青况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今年八月四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培就[2006]22号文),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成立了普查小组,确定了普查对象、普查内容以及普查方式、步骤。我省各鉴定所(站)很快行动起来,8月份,完成了自查阶段的工作。9月份,省普查小组对有关鉴定所(站)进行抽查。10月中旬,完成了总结评估工作。

  在报送材料的45家鉴定所(站)中,总体评估"优秀"的31家,"良好"的共有10家,"中"的共有4家。

  (一)管理与能力建设方面 各所(站)在制度建设、场地没备管理都符合标准;相关法规与技术齐全,原始鉴定记录保存完整与清晰,上报成绩档案真实无误。

  (二)考务管理方面 各所(站)能够规范管理。各所(站)鉴定公告内容真实规范; 大多数所(站)能够全部开展规定范围内的鉴定;各所(站)基本使用国家题库;大多数考场设置、布置、管理符合相关鉴定规定;考评活动都执行考评组长负责制;按规完整保管试卷;考场现场记录表保存完整;对成绩汇总进行核准;证书核发管理规范。

  (三)考评员使用管理方面 我省考评员派遣工作由省中心统一负责,各所(站)考评人员进行回避、交叉与轮换制度;大参数所(站)建立考评员诚信档案;大多数所(站)长对考评员工,作表符合要求。

  (四)质量管理方面 各所(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鉴定工作,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各所(站)上报信息准确,能够接受上级的监督。大多数所(站)建立了投诉渠道, 采取质量鉴定措施。各所(站)杜绝了异地鉴定、超范围鉴定、不鉴定发证等违法事件。

  三、主要经验

  (一)领导重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作体系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各鉴定所(站)单位领导亲自挂帅,带领鉴定所(站)人员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 我省第四十八鉴定所编制了《海南省第四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汇编》。围绕医药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开展了以点带面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随着鉴定工作的开展,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该所及时完善了一系列新制度和管理办法,先后修订了《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职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职业资格鉴定保密工作制度》、《医药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医药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考场规则》、《医药行业职业资格鉴定应考人员违规处理规定》等八个规章制度。各所(站)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鉴定平台,完善硬件建设在各所(站)建立之前,我们就对其场地、设备、人员、制度等方面进行调研,条件不成熟的,坚决不批准。可以说,各所(站)的硬件在建立之时已经具备。随着工作的开展,鉴定平台建设不断加强,硬件建设不断完善。去年,我们组织全省各所(站)管理人员进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的学习,使他们了解国家工作网,并学会运用工作网。目前,各所(站)与我省工作网形成连接,数据的收集基本通过工作网进行,使鉴定工作信息更加畅通。各所(站)在硬件建设方面增加了很多投入。省第一鉴定所为了开展数控机床的鉴定工作,投入100多万购置6台先进的数控机床;省第四十八所与海南医学院、海南省卫生学校等多所专业院校、 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合作合同,从人力、物力、场地以及仪器设备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有效地保证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硬件建设。

  (三)推行"双证"制教学,促进鉴定工作开展。我省很多大中专院校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学校在推行"双证"制教学同时,促进了鉴定工作开展。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省第五十三所)突破原有高校的教学框架和重组课程体系,才能建立一种崭新的适应"双证书"要求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试方法。要用证书推动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实现学历教育体系与职业资格体系的衔接,做到既满足学历教育的要求,又适应职业资格取证的需要。2003年毕业生 921人,该校参加中级鉴定的学生有760人,中级获证率为64.5%; 2004年毕业生1864人,中级获证率为79.4%,高级获证率为80.4%,当年设置专业27个,参加"双证"专业有24个,"双证"专业覆品个达90%;2005年参加中高级鉴定学生将近2728人次,中级扶证率为近80%,高级(三级)获证率为58%,当年设置专业34个,参加"双证书"专业有32个,"双证书"专业覆盖率达94%。由厂"双证"制教学模式的推行,大大促进了鉴定工作的开展。

  (四)结合就业,加大鉴定工作力度.很多院校意识搞好就业与鉴定工作密不可分,在结合就业同叫,加大鉴定工作力度。例如,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省第五十六所)。该校领导及各位教师都能认识到考证对学生就业、择业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学生的考证教育与引导,通过"双证"毕业制、职业证学分奖励制、学生考证教师奖励制等形式, 大大提高了学叫报考率和考核通过率。该校在校生在2005年度职业技能考核人数约达到1200人次。考核工种有面点师、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帅,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商品营业员、计算机操作员、物业管理、等10个工种,2005年该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8%。

  (五)加强考务管理,提高鉴定质量。考务管理在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落实"统一标准,统一考纲、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认证和考核与培训分离"的原则,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能够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关系到整个鉴定考核工作的成败,关系到从业者的切身利益,各所(站)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切实做到一下几点:第一严把资格审核关。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由各鉴定所站进行初审,省中心复审,厅培训就业处终审,杜绝了违规报考的现象。

  第二严格试题保密制度。各鉴定所站均设有保密室或保密柜,武卷一般在考试当天送达考场,远路的由专人提前一天送达考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存入当地保密室。

  第三严格考场管理,考评组由省中心抽调考评员组成,一般外单位人员至少占1/3,省中心抽派巡视人员和考评专家组成巡视组,对考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试结束所有试卷当天送回省中心保密室。

  (六)集中管理,杜绝违规事件。根据我省"小政府,大社会"的特点,我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管理,我省的考试方式以统考为主,每年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下发统考的计划,各地区、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根据考试计划组织考试,每次考试由省中心统一安排试卷,统一选派考评人员、巡视人员,理论试卷集中用计算机阅卷,职业资格证书由省中心统一编码。

  在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我省没有无国家职业标准进行鉴定、超范围鉴定、跨地区鉴定情况;没有发现集体舞弊现象;没有不鉴定发证、随意调整报名资格等违规现象。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鉴定所(站)考场纪律管理不力部分鉴定所(站)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管理不到位,考场存在有个别人作弊的现象。

  (二)部分鉴定所(站)的鉴定设备不合要求在我们检查的45家鉴定机构中,汽车维修专业的设备普遍未达要求,部分职业工位设置少,如数控车床, 目前配置最多的仅有十台左右,实操考试的难度相当大。

  (三)申报条件把握不准个别鉴定所(站)没有严格按职业标准的要求把关,甚至还存在个别考生伪造学历参加考试的现象。

  五、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新的形势和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与完善《考场规则》、 《考务工作规程》、 《鉴定质量督导办法》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促进鉴定所(站)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按部中心的要求,加强对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监管,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对于合格的,予以优惠与奖励;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建立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建立与完善质量督导机制。组建我省的质量督导员队伍,通过力p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质量督导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现场督导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落实质量督导制度,监控鉴定现场等关键环节,确保鉴定质量的提高。

  (四)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考评人员是鉴定活动的主导因素,其考评行为直接决定着鉴定的质量,考评人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鉴定的公平、公正。对考评人员实行建立诚信档案的管理办法,对有违规记录的,一律取消其资格;探索建立考评人员的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考评人员的管理,保证鉴定的质量。

  (五)整合高技能培训鉴定资源,建立校企(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校及企业)合作培养制度。 由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制订培养计划,企业提供实习场地,选派熟练技师充当实习指导,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学员参加企业的技术攻关活动,加快高技能人才的成长。

  (六)开展海南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研究。根据支柱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规划建立适应我省八大支柱产业用工需求的公共实训基地,作为我省技能训练、技能鉴定、师资培养、技能竞赛的主要场所和示范性基地,实训基地应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的公益性、市场化的新型现代实训机构。实训基地具有相对独立性,可坚持"不为任何院校、企业所有,但为其所用"的原则,为各企业、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实训服务,提高培训与鉴定的质量。

  (七)开展企业内部考核试点工作。改革评价方式,引入以职业能力为导向、 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评价和专家认定相结合的办法, 改革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方式。对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以及技术复杂及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人员,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生产岗位要求,在企业内部采取工作业绩和现场工作能力相结合的评定办法,由企业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笔试和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同时,合理调整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的分值,提高实际操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所占的分值,发给考试合格者技师以上资格证书。对于在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 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采取直接认定办法,经考评专家组推荐报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审批后直接破格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对持有同一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培训合格证者,可直接申请转系列认证。经查核有关资料真实、齐全者,直接认定为同一专业(工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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