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培训鉴定>>>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红黑榜>>>2006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报告>>>行业报告
 
[卫生行业]鉴定质量普查报告
2006-12-31

[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要求,我中心在卫生行业内认真开展了质量普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在组织建设方面,我中心于2004年决定以医药卫生院校为主,宣传推广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前,已在50多所大、中专卫生院校开展了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人员管理方面,重点加强了对考点行政管理人员、考评员及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同时,在今年9月底举办了首期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督导办及卫生部人事司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指示,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截止目前,我中心已累计培训考评人员258人,培训师资532人,质量督导员73人,各类标准及命题专家100余人,其中培训师和考评员已经覆盖所有开展工作的单位。一支结构合理,职责明确的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已初步形成。

  (二)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首先,我中心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政策,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研讨。各地都能积极按照国家职业鉴定的相关文件认真开展工作,从鉴定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评员使用、鉴定信息上报,现场巡考及证书办理等方面都能够依据程序按时、保质地完成。同时,我中心还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卫生行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与各单位签订了《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其次,在中心内部管理上,更是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质量管理。再次是坚决贯彻"五统一"的工作原则,严把鉴定质量关,紧紧围绕"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关系;第四,针对鉴定主要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了现场督考和质量督导力度,有力地保证鉴定了工作质量。

  (三)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首先是基础性工作,部分职业的题库、教材开发还需加快进度,以便与工作实际更加贴近;二是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设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质量督导制度和工作规程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督导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总之,卫生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医学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社会上也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但在工作中仍然有许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我中心将再接再厉,努力推动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00六十一月十三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相关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