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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业]鉴定质量普查报告
2006-12-31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近年来,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任务,从夯实基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工作质量,为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业行业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近期,按照《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工作,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鉴定工作基础建设,有力提供鉴定质量保障

  (一)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奠定鉴定质量基础。《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实施后,我部及时将涉及农业行业的职业摘录汇编成册,印发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及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时,按照《大典》规定的职业,组织数百名专家分四次共编制了50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前已通过你部颁布实施43个,其余7个标准拟于今年底审定。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编写了两批次共21套职业培训教材。另外为实现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水平的统一,做到鉴定组织的公平、公正,我们组织专家开发了31个职业的试题库。这些标准的编制、教材的编写和题库的开发,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鉴定管理程序。依据你部颁布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我部于1996年制定下发了《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农人发[1996]2号),并据此研究制定了鉴定站、考评人员、鉴定试题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11个配套工作规程,同时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站制定鉴定站工作人员管理、回避、保密、公告以及档案、财务等各个环节管理工作规范。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对规范鉴定工作程序和管理及考评人员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持续改进,针对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中存在的一些与形势发展和管理需要不相适应的内容,我们及时研究调整,于去年组织有关方面和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农业部文件正式印发执行。

  (三)加强考评队伍建设,确保考评行为规范。考评人员是鉴定工作队伍的主体,是鉴定活动的主导因素,其考评行为直接决定着鉴定质量,起着其他人员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是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关键。我部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通过举办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考评技术研讨会、现场观摩和开展征文等活动,不断提高考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考评水平。同时建立考评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考评行为,对考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通过几年努力,农业行业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奉富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能够满足鉴定考评工作需要的考评人员队伍,为促进鉴定工作正常开展和鉴定质量不断提高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四)完备考务管理系统,实施全程质量控制。为规范鉴定程序,确保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2005年我部把推行和使用国家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考务管理系统来规范从学员报名、资格审查、考场编排直至证书发放整个考务过程,以便实现对鉴定事前、事中和事后各阶段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工作的鉴定站都配备了考务管理系统,并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们正式起用了国家考务管理系统软件。此外,我部还从今年7月1日起逐步将持证人员信息在中国农业人才网上公布。通过先进的管理手段来实施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控制,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使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进一步得到了提高。

  (五)推行质量管理认证,优化鉴定机构管理。为加强农业行业鉴定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对鉴定机构的管理,我部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被正式列为扩大试点单位。2005年5月,我部选派具有代表性的鉴定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在长沙举行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认证试点经验总结交流及扩大试点工作会。会后,我部及时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充分调查研究,明晰工作思路,成立专门机构,多方筹措经费,在山东和山西两个鉴定站开展了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认证试点。试点工作结束后,我部将及时认真做好总结,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认证范围,力争用几年的时间,在农业行业鉴定站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使鉴定机构整体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从而确保鉴定质量。

  二、建立激励约束管理机制,不断促进鉴定质量提高

  (一)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原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通知》(劳部发[1996]362号)精神,结合农业行业实际,我部印发了《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评估检查实施意见》(农人劳[1998]24号),规定鉴定站每年要进行自查,我部每两年组织一次质量抽查,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意见》下发至今,我部先后组织过四次集中质量抽查,形成了两年一次定期检查制度。此外,我们利用会议、调研等方式随机对鉴定站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做到管理工作经常化,有力地促进了鉴定质量提高。

  (二)引入鉴定站评优表彰和违约退出机制。1999年,我部印发《全国优秀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评选办法》(农人劳[1999]20号),对鉴定站的评优表彰和违约退出做了具体制度规定。近几年,结合每两年一次的质量抽查工作,我部先后四次共评选了119个"全国优秀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颁发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标牌并进行了表彰;同时,对开展鉴定工作不力的24个鉴定站给予了黄牌警告,对建站后长期不开展工作或工作不规范的13个鉴定站,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取消了鉴定站资格。通过以上举措,鉴定站的工作热情被充分调动,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提高鉴定质量有了原始推动力。

  (三)建立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精神,完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我部于2004年制定印发《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办法》(农人发[2004]号),对质量督导方式、督导程序、督导内容以及质量督导员的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正式建立起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目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我部已经举办两期质量督导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共有239人取得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资格。随着质量督导制度的逐步推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和鉴定质量将得到有效加强。

  三、对鉴定站进行检查和开展普查的情况十年上半年,我部进行第四次质量检查,共派出9个质量检查调研组,分别由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企、渔业、农村能源等行业牵头,司局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24个省区市,对所属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9月份,我部又专门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农人办[2006]82号),对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质量普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截止目前,已经有300多个农业行业鉴定站按照要求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综合我部第四次质量检查和开展普查的情况来看,务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普遍重视鉴定质量管理,能够按照要求建立鉴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在鉴定考务管理、考评员聘用与管理、档案管理、证书管理等工作环节中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在鉴定站能力建设方面,各站开展鉴定的场地设施和工作人员均能满足工作需要,并且多数鉴定站也在一直改善鉴定条件,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站注意遵守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管理,在拓展鉴定范围、创新鉴定手段和扩大鉴定数量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其中,不少鉴定站和工作人员,为推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对照评选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经研究,我部决定推荐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农业188号)、山西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036号)、黑龙江农垦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004站)为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推荐莫广刚、王桂显、熊小龙同志为先进个人。优秀鉴定站及先进个人材料附后(见附件二)

  上述推荐的优秀鉴定站,注重加强鉴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鉴定质量管理,社会反响良好,在我部前四次质量检查中多次获得优秀;推荐的先进个人,都是多年从事鉴定工作,在鉴定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建立、鉴定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水平不一,各方面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缺乏长远考虑,忽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少用工单位尚未建立"使用与培训鉴定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职业资格证书在招录职工、确定职级和工资分配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缺乏职业设计投资和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动力,加之农业职业收益相对较低,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的积极性不高。

  (二)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和监督机制。虽然《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等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衔接不紧密,持证与否影响不大,如果行业没有其他的行政管理手段,很难真正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到实处。尤其对于行业主管部门而言,对单位用人情况没有监督检查的权力,对执行政策与否没有任何制约。

  (三)管理体系不顺。从鉴定站反映的情况来看,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与人事部门职能交叉,人事部门不承认劳动保障部门核发证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事业单位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能兑现工资,使基层单位无所适从。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不清,个别省阻挠设立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如海南省不允许任何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受到经济承受力的限制。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规模逐年扩大,尽管了解有持证上岗的规定,持证后待遇会有所提高,但由于农民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参加鉴定、持有资格证书存在望而生畏的现象。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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