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局《关于2005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和《烟草行业2004年鉴定站年检实施办法》有关精神和标准。国家局鉴定中心于2006年1月18日至2006年2月22日开展了2005年度的鉴定站年检自查和抽查工作。现将2005年度鉴定站年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05年度的鉴定站年检工作主要采取鉴定站自查、国家局鉴定中心组织抽查、国家局鉴定中心考核评估等形式相结合,全面地对鉴定站的全年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年检过程中国家局鉴定中心以鉴定站基础管理工作为基本检查内容,重点考核各鉴定站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06年1月18日-1月27日行业共有26家鉴定站根据年检自查标准对本鉴定站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填写了自查评分表,并上报了年检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2006年2月10-2月15由国家局鉴定中心委派的4个检查组对8家鉴定站进行了年检抽查工作。检查组对鉴定站年度重点工作以及鉴定质量环节的关键点进行现场评估检查,并按照抽查标准进行了逐项评分,同时提出具体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国家局鉴定中心综合了各鉴定站的检查情况和实际工作业绩,对行业28家鉴定站进行了年度考核评估(见附件)。并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了江苏、上海、河南、陕西、福建、辽宁,吉林,广西、山东、安徽等10家鉴定站为2005年度烟草行业优秀鉴定站候选单位。
二、年检工作的主要收获
鉴定站年检工作已经成为提高鉴定站管理水平和鉴定工作质量的一项制度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
1.通过年检特别是年检抽查工作,对各省鉴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起到了宣传和推动的作用。
2.通过年检国家局鉴定中心和各省级鉴定站可以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发现基础管理、年度重点工作、鉴定质量环节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措施。
3.通过年检可以更多得解到企业一线的鉴定需求和鉴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为今后工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4.通过年检有力推进了行业鉴定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贯彻。
5.通过年检为各鉴定站提供了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机会,并能探讨和现场解决鉴定工作中的许多实际问题。
三、年检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次年检总体感觉烟草行业各鉴定站的鉴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严格;鉴定机构和人员设置在体制改革中得到重视,更加完善和齐全;行业整个鉴定工作面不断拓宽,鉴定层次逐步提升;鉴定组织和鉴定质量控制水平有所提高。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省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工作的力度不够高技能人才在行业经营、生产工作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行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重点工作,但截止2005年底,全行业尚有5个省份未开展过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鉴定工作。
2.部分省份鉴定工作计划性和规划性不强
去年部分省鉴定工作计划性不强,鉴定计划和实际工作差距较大,在工业、商业和烟叶企业鉴定工作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有6个省份未开展工业企业鉴定工作。
3.部分省份鉴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始终存在问题
尚有6个省份鉴定机构未按照国家局要求设置,有60%的鉴定站人员配备尚未满员,对进一步拓宽鉴定工作面和提高鉴定质量产生制约作用。
4.部分省份鉴定工作面需要进一步拓宽
部分省份因为种种原因鉴定工作面未能有效拓展,去年有60%省份没开展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工作;烟叶分级和调制鉴定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
5.职业鉴定对职业培训的指导作用不够明显
去年鉴定工作中存在鉴定前培训质量不高,特别是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工作中部分省份追求数量,未能进行有效的职业培训,造成部分职业工种鉴定合格率偏低。
6.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
由于部分鉴定站鉴定设置和人员配备未能按照国家局要求执行,对鉴定站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一定影响。
四、对今后鉴定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在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局鉴定中心提出以下建议:
1.各省级鉴定站应针对本省三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的总体规划,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从政策配套、职业培训等环节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氛围。
2.各省级鉴定站应平衡工业、商业、烟叶企业鉴定工作的开展,规范推进工业企业鉴定工作,加大高技能等级和烟叶企业鉴定工作的力度。
3.各省级鉴定站应加强鉴定前培训工作的指导,提高鉴定培训的效果。
4.国家局有关部门应尽快落实鉴定站许可证的换证工作。
5.各省鉴定站应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尽快落实鉴定站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6.各省鉴定站应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得对鉴定质量控制环节进行自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基础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00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