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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做好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浙劳社培[2006]106号)
2006-11-21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 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效利用企业和社会资源,为来浙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促进其在浙稳定就业,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劳动力供给。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完成外省在浙务工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30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达75%以上。使每一位受训者技能有明显的提升,就业能力明显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各地要以现有的技工学校(院)、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基础,按照相应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要求,挑选培训质量和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机构作为定点培训基地,并明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范围。

  (二)组织好有意愿的在岗外来劳动者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要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

  (三)各级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为参加培训的受训者提供技能水平评价服务。鉴定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充分发挥行(企)业在外省来浙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的作用。行业和企业是用工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各行业和企业要把外省来浙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纳入本行业(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中,根据本行业(企业)的特点,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内有培训机构的就地培训,没有的可联系有资质的相关职业学校对口培训。

  (五)构建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各地要加强培训信息化建设,构建省、市、县(区)、乡镇4级服务平台,促进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行(企)业、服务社会;促进培训管理机构、行(企)业、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为外省来浙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供详尽的服务和指导。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台账,台账必须记录清楚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培训任务。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重视外省来浙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要尽早将下达的技能提升培训任务(见附件)层层落实,并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要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参与这项工作。为及时了解掌握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市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以快报形式(纸质和电子邮件2种形式)报我厅。第一次上报时间是9月5日前,报8月份完成情况。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中央已安排专项经费补贴。省里将根据各地承担的培训任务下拨相应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补贴经费的8 5%应用于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各地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为确保培训质量,各地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合并使用。

  (三)完善培训效果评价考核制度。为了确保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质量,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完善任务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和对象管理等考查机制。要制定具体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审计和公示,要把培训人员的合格率和结业时的持证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培训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培训质量差、受训者不满意的,要及时给予警告,限时整改直至取消培训资质。各地要积极推行“培训券”制度,将培训券发放给受训者,使他们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让有限的培训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加强舆论宣传,让每个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都了解相关政策,要运用典型事例引导他们自觉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动员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对为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褒奖。

  为鼓励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各地的完成情况,明年将从中央的专项经费补贴中安排部分“以奖代补”。

  

  附件:浙江省2006年外省来浙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浙江省2006年外省来浙务工农村

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外省来浙务工农村

劳动者技能培训任务(万人)

全省

300000

杭州市

43000

宁波市

75000

温州市

50000

湖州市

11000

嘉兴市

34000

绍兴市

20000

金华市

35000

衢州市

1000

台州市

28000

丽水市

1500

舟山市

1500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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