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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表彰农民工先进个人和劳务输出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劳社文[2006]112号)
2006-11-16

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社会工业化、城镇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加速转移。他们外出务工,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自己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他们艰苦奋斗,有的成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有的当上了老板,涌现了一大批成功人士;他们心怀家乡,有的带领乡亲共同致富,有的回乡投资办厂,积极投入家乡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决定授予冷双德等20名同志"湖北省农村外出致富创业人"荣誉称号;授予刘雁飞等32名同志"湖北省回乡办厂带头人"荣誉称号;授予邹万兴等15名同志"湖北省农村贡献突出技能人"荣誉称号;授予段志华等33名同志"湖北省劳务输出引路人"荣誉称号。

  我省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各地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实招,见实效。希望广大农民工向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学习,学习他们顽强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和先进工作者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新业绩。

附件:1、湖北省农村"外出致富创业人"表彰名单点击下载

  2、湖北省农村"回乡办厂带头人"表彰名单点击下载

  3、湖北省农村"贡献突出技能人"表彰名单点击下载

  4、湖北省农村"劳务输出引路人"表彰名单点击下载

  

  二〇〇六年八月五日   

 

 
稿件来源: 湖北劳动就业管理局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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