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30日)
同志们:大家好!
从1996年开始,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至今已经走走过了十年的历程,今天大家会聚一堂,总结回顾十年来的工作,很有必要。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在这十年中,无论是在考试内容
和方法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显著的成效,参加考试的人数达到三百多万人。部中心一向很重视这项工作,希望这次会议能够认真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研讨发展方向,制订今后持续发展规划,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为加快我国信息化进程,为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会议已经安排了统考处及有关单位的同志作大会发言,所以这方面我不再多讲,下面我主要借此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一些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2006年5月20日—21日,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在北京、河北等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共有二十六万余名考生参加了秘书、营销师(推销员)等十一个职业的鉴定。考试期间,部鉴定中心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考试监控平台对二十四个省市的九十七个考场进行了远程实时监控,并派出十个督导组分赴有关地区进行质量督导工作。
从整体上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认真落实了考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考试期间,各地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场纪律严格,各考点的监考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保证了此次全国统考的顺利实施。
这次全国统考同往年的统考相比,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参加统考的报名人数大幅度增长,达到26.5万人,是历年同期报考人数最多的一次
这一方面说明,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经过几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不懈的宣传推动,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也说明,职业资格鉴定这种特殊的考试制度,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已经被广大社会劳动者所认同。可以说,职业资格证书正在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通行证”,正在成为劳动者职业生涯的自觉追求。
(二)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等三个新职业上半年进行了试验性鉴定,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下半年纳入全国统一鉴定奠定了基础;
按照部办公厅下发的10号文件的要求,2006年上半年举行了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等三个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试点鉴定表明,新职业的增加,满足了社会上从业者资格认证的需求,促进了从业者学习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效果,对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职业资格认证的影响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半年这三个新职业将正式纳入全国统考的范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将达到14个。这对我们的各级组织管理部门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统考职业的数量应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可能太多。要把现有的统考职业做好,做出精品,做出品牌。
(三)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统考远程监控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监控面扩大,监控质量提高。
上半年统考共对全国二十四个省市的九十七个考场进行了远程实时监控,比去年的监控面有了扩大,由于事先准备充分,监控效果很好。远程监控是预防考试作弊的一种有效手段之一,在考试期间,各视频监控的考场在显著位置上标示:本考场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控电子眼!
旨在提升反作弊的心理威慑力度。这对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部领导对这项工作很重视,多次指示要加强这项工作。因此今年部中心在总结前两年对考场使用远程监控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推行实施职业资格工作网鉴定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希望各地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四)扩大了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试验性考试的职业
采用无纸化考试是我们在积极探索的一种考试方向和趋势,智能化考试能够保障考试公平、公正,提高了考务管理工作效率。从去年开始,我们在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两个职业中实行了上机考试的试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又在十二个省近二万名考生中进行了机上考试试点。总体上说,各试点地区无论是组织管理,还是考试环节的过程控制,都比去年有了明显提高。此外,考试技术服务系统也有了进一步完善,基本保证了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在看来,运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国家统一鉴定试点,是对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手段的有效补充,正逐步被参考人员所认可。在此基础上,今年下半年除了继续在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两个职业中进行机考方式试点外,
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职业仍全部采用机考的模式。但是作为职业技能鉴定采用机上考试工作仅仅是一个起步,我们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今后不可能再扩大这种机上考试面,应该在这些考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机上考试模式,提高考试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我希望大家利用这次开会的机会,进一步沟通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后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
(五)对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的考生增加了综合评审考试
根据部办公厅下发的10号文件的要求,在今年上半年的统考中,我们对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的考生增加了综合评审考试。考生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综合评审三门均及格,才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证书。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果,提高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这五方面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
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示范性作用并未充分得到发挥,统一鉴定工作的质量管理与整体工作效率并不理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上半年的统考工作结束后,部中心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和分析当前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将有关问题向大家进行报告:
(一)关于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试卷发生泄露的问题
5月19日晚,北京市鉴定中心向部鉴定中心报告,物业管理员三级试卷在送达考试点时发生试卷袋被人私自拆封的严重泄题事件,部中心在和北京市鉴定中心紧急磋商后,决定紧急启动突发事件紧急预案,从而避免了泄题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另据福建省鉴定中心报告,5月20日晚上福建省的部分考生在互联网上浏览北京“育路社区网站的中国招生考试论坛”时发现第二天考试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三级理论试卷及答案并在相互传阅,该省中心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的初步结果证明,福建省未发生泄题事件,并即时将此事上报了部中心。目前部中心已将此案上报北京市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此事件正在处理当中。
按照我部和国家保密局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劳社部发[2000]4号文规定,全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试题和答案,属于机密级事项,按照国家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者依照国家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两起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部里准备在适当时候就此事处理结果向各省进行通报,部中心也准备下发关于加强全国统一鉴定安全保密工作的文件,对各环节上的具体操作程序作进一步完善,各省级鉴定中心要切实加强防范意识,抓好鉴定的质量管理,制定和建立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机制,规范各鉴定考点的行为。各省的地市州考试试卷,由省中心在考试的前一天派专人送达,地市州各考点在考试当天派人取试卷,减少试卷在各考点的停留时间。采取具体的措施,保证试卷的运送保管不出现问题。
(二)关于新职业鉴定的问题
近几年,我们建立了新职业发布制度,加快加大了新职业的开发力度,各地劳动保障鉴定机构也纷纷要求开展新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今年部办公厅下发抓紧制定新文件,在加大新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的管理力度的同时,更要保证新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进行。为此,我提几条要求:
(1)开展试验性鉴定的职业必须是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新职业,并且已颁布了国家职业标准和出版了配套教材。
(2)对于已经颁布的新职业,在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前地方和行业确有需求,可先行开发试行标准和教材,并报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考核认证工作。
(3)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工作由部培训就业司统筹协调,部中心统一组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一般为12个月。试点期间的考务管理和质量督导工作,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省级鉴定中心负责,鉴定合格者,由部中心统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4)试点工作结束后,按职业特点分别纳入统考或地方行业管理实施。
近几年,我们建立了新职业发布制度,加快加大了新职业的开发力度,各地劳动保障鉴定机构也纷纷要求开展新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号文件中向社会公布了几个新职业。一时不能满足大家的鉴定需求,在此,希望各省能够谅解。同时,为了规范新职业鉴定工作,我们正在抓紧制定新职业试验性鉴定的有关文件,在加大新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的管理力度的同时,更要保证新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进行。
(三)关于加强对心理咨询师职业考试管理的问题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部中心开始进行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国已有近30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培训鉴定试点机构,有近六万余人报名参加了考核鉴定。去年专家组根据试点中的情况对标准、教程重新进行了修订并已颁布实施。
由于这个职业的特殊性,社会各界对该职业的关注程度一直很高,李鹏、吴阶平等国家领导人曾为此职业的开展题词,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也曾多次进行过报道。在今年三月份
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又有代表提交了第3760号《关于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与心理治疗师法)的立法及规范我国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行业的提案》。该提案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与心理治疗师法》,并提议卫生部、人事部、民政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协授权中国心理学会对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制定专业资格准入标准和流程、
以及专业人员和机构注册体系,制定有关专业伦理规范,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等。该提案人对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了解不够,观点可能有失偏颇,可也表明了对该职业的关注程度。有人在监督检查我们,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个职业做好,有人就会想让我们停止这个职业的鉴定,甚至取而代之。这个职业做不好,可能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个职业,损害的可能是整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劳动保障体系的威信!
目前,报考此职业人员的热度仍然较高,上半年就有18,000人左右,达到了参加去年全年鉴定量的75%。此次考试虽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发现一些省的资格审查条件较松,有个别的省还在自行组织考试,个别机构跨省招生考试以及培训机构之间争生源互相拆台等问题。而且在上半年的考试中,出现了个别有心理问题的考生考试中紧张,出现了问题。
为此请各省对这个职业管理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1)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审查考生的资格报名条件;(2)要积极与培训机构做好沟通,了解参考学员的情况,不断提高培训和考试的质量。
(3)今后无特别特殊的原因,不另行动批准此职业的专场鉴定,一律按办公厅公布的考试日期执行。(4)进一步加强该职业的正面宣传报道。例如去年5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新职业新创造为题专此对心理咨询师职业做了14分钟的介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关于部分统考职业资格条件报考问题和对部分职业下放各省组织考试问题
部分省一直在反映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参加统考职业考试报名的问题,一是不同职业的同一等级的报名条件不一致,对学生有影响。如助理物流师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一年可申报,而助理物业管理师却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才可申报。二是目前知识技能型职业资格条件的限制,在部分职业中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只能报五级和四级,不能报三级,会影响这部分学生的发展。如秘书这个职业,三级是要本科毕业,连续2年工作经验。
满负荷运转状态,因此也影响了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部中心计划从明年开始向地方下放部分统考职业,下放地方前我们所需准备的具体事宜事先以文件的通知各省。由各省来进行运作的国家已将职业资格证书的收费调整为收支二条线的统一管理,不再是单一统考项目收费,经费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已(3)随着新职业的公布,若逐年增加全国统考职业,就目前部中心的人力、财力而言,已成满负荷运转状态,因此也影响了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
(五)关于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的考试问题目前部分省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这个项目的开展有一些想法,在此我解释一下。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是国务院保留的六类资产评估师之一,该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税基的确立,关系到国有资产是否流失,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控制和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执业准入,按照国务院“严格评估专业资格设置管理”的要求(国办发[2003]101号)以及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精神,“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培训、考核、颁证工作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证书的原则”。
为方便各地区的估价师鉴定工作,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86号,以及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关于印发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鉴定方案的通知》(劳社鉴发[2005]22号),明确了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鉴定试点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管理不能按照其它职业的方式来要求,应该按照特殊行业的管理方式来处理。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培训鉴定工作是全国的一项整体工作,应该从全局的角度审视和考虑,希望各地能积极配合部里的工作,共同推进该职业的鉴定工作。
三、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和要求
关于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重点仍然是11月份的全国统一鉴定,希望各地在认真总结上半年统考工作经验的同时,对下半年的统考也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此外对几项具体工作,部中心已做出了安排:(一)对下半年统考之前,部分省提出继续开展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等职业的试验性鉴定工作,由部中心审批后统一集中组织,初步安排在9月23日—24日举行。
(二)对部分业的高级别的试点工作,初步安排在11月统考工作结束后的时间内进行,无特殊的原因,其他时间部里不再另行组织安排考试项目。请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安排。(三)今年下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共有七个职业进行上机考试,除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继续进行机考试点外,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职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考试全部在机上进行,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和项目管理师二级的综合评审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针对上半年机考中在报名程序、数据传输上出现的问题,部中心正在研究制定智能化考试的管理办法,不久将下发各地执行。
同志们,今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的通知,不久前劳动保障部又召开了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张小建副部长在会上做了贯彻落实15号文件,强化质量管理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讲话,对学习好中央15号文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下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紧紧围绕着中央15号文件和部里的工作部署,以质量管理为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区要严格执行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和部中心印发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中的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操作,特别要强调一点,未经部里同意,各地区不能单独开展统考职业的鉴定。
同志们,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持序的向前发展,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