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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5+1"计划行动,促进劳动者 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访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有关负责人
2005-12-16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劳动保障部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5]28号),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实施"5+1"计划行动,加快培养一大批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数以千万计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为进一步了解"5+1"计划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内容,记者就此对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
专访。

  问:劳动保障部作为全国职业培训主管部门,近年来在技能人才培养、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最近,又提出实施"5+1"计划行动,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5+1"计划行动是劳动保障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劳动保障部门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培训就业结合,全面推进"十一五"各项职业培训工作的旗帜。这些计划和行动充分整合了国家鼓励职业教育培训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了"十一五"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其主要目的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针对各类劳动者在不同职业生涯发展阶段的需求,实施多层次、灵活多样的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岗位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推动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与以往劳动保障部关于职业培训工作的思路相比,"5+1"计划行动延承了我们一贯以来坚持的职业培训为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服务、为培养大批技能人才服务的理念,强调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发展道路,同时,结合新形势下职业培训工作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大背景,特别是我国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转移等带来的需求,更加突出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使劳动者技能就业、素质就业,并通过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竞争力奠定坚实的人员基础,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长效、可持续发展。

  问、"5+1"计划行动的内涵是什么?实施"5+1"计划行动,在当前形势下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5+1"计划行动分别指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等5项计划以及技能岗位对接行动1个行动。5项计划是劳动保障部门在职业培训工作领域的五个战略高地,1个行动是劳动保障部门促进培训就业紧密结合的新的增长点。实施好"5+1"计划行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与职业培训很好地结合,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能力促发展,实现提高劳动者素质与开发就业岗位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举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由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型,符合今后就业再就业工作基本思路。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这是我们长期面临的一个基本国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将控制失业率和开发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开发了一批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制定了一整套鼓励劳动者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就业规模有所扩大。随着经济结构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劳动者的素质状况已日益成为决定其能否实现就业以及稳定就业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在就业战略上从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型。从国务院最近发布的35、36号文件来看,注重素质就业的成份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为此,应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同时,要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资格证书对劳动者就业和成长的导向作用,促使劳动者凭技能(能力)实现就业(创业),凭技能稳定就业,这不仅符合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将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由之路。

  二是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我国建设制造业强国,提升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我国虽然已是制造业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但尚未成为制造业强国,主要体现在技术含量低,自主创新能力弱,资源消耗大、产品附加值低。究其原因,缺少一批掌握先进技术和工艺、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大批高素质劳动者队伍,是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只占城镇从业人员的1/3左右,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360万人,高级工1700万人,高技能人才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1%,与发达国家30%的平均水平相距甚远。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在更大程度上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积极推进劳动力资源的深度开发,抓紧培养一批专业化高技能人才,通过高端带动,全面提升技能劳动者整体素质,为提高我国制造业发展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的重要途径。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伴随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据调查,2004年全国农民外出流动就业人数达1.2亿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约1亿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近40%。进城务工人员中,大约70 %没有接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他们广泛分布在城市各个行业,特别是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等行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运用,缺乏就业技能的农民工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因素质和技能水平偏低而带来的低工资、低福利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年内在一些沿海地区出现的"民工荒"现象背后,恰恰也揭示出"技工短缺"这一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其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效果,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公平就业环境奠定基础。

  问:"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是针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而提出的,请问劳动保障部在这方面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答:"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旨在通过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力争在2006至2010年5年内,在全国新培养190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新培养700万名高级技工,并带动中级和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重点依托行业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加强职工岗位提高培训,落实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的良好环境,整体推动技能人才梯次发展。我部和国资委已经于2004年联合启动了部分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明年将总结经验,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二是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作用,从制度、政策、机制等层面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强化技能训练,创新后备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多年来,技工学校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宗旨,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进行专业、课程、教法改革的办学路子,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培养的毕业生深受企业和社会的欢迎。技工学校探索的这条路子目前已经成为各类职业学校共同的发展方向。因此,可以说,技工学校是在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最早进入市场,最早面对市场挑战的院校,他们是中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先锋队。在改革过程中,一些学校乘势而上,抢抓机遇,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涌现出了一批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目前,全国已有高级技工学校348所,技师学院152所。他们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基础作用,积极倡导建立校企合作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三是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通过政府公共投入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示范性、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面向全社会劳动者提供技能操作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目前,上海、天津、青岛、深圳等城市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的需要,由政府财政投入,集中资源兴建了一批高标准、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面向全社会提供技能实训、技能鉴定服务,开展技能竞赛、技术交流、技术研发等活动,取得良好反响。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搭建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实训和鉴定服务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地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和地区资源优势,形成条块结合、整体推动职业培训工作的局面。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机电、电力、信息产业等三个行业项目,依托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企业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高技能人才联合委员会作用,整合全国高技能人才优质培训资源,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系列研究、开发和试验。同时,继续做好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集中东部地区资源优势,通过区域联合、资源共享,率先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运作模式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并示范和带动全国职业培训发展。

  五是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一步强化就业导向的办学方向,深化教学改革,突出能力训练,打造技能就业品牌。同时,加强对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其依法规范办学,提高培训质量。目前,我部已组织专家开发了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准备明年实施。该指标体系以产出评价为核心指标,辅之以教学评价和社会评价两类指标,重点通过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就业状况进行考察,评估技能人才培养机构的培养成果和工作业绩。建立和实施这套体系,将对客观评价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办学成果,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机构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同时,我部还组织专家开发了诚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和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办学、提高培训质量。这项工作也将于明年初启动。

  问:"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而提出的,请问该计划的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在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方面,从1998年开始,劳动保障部已先后组织实施了两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1998-2000年,2001年-2003年)和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800万人次,培训后平均再就业率达到60%,对于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增强其再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产生了积极作用。在总结前期再就业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部结合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形势,提出实施"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明确2006至2010年5年内,对2000万(每年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同时,在全国300个城市普遍建立相应机制,实现再就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紧密衔接,提高技能岗位对接服务成效。主要有三项内容:

  一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要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结合本地实际,开发和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和需求,采取日夜校、长短班、送教上门以及远程培训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和手段,方便其就地就近参加培训。

  二是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要求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主动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结合生产服务岗位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三是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要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积极帮助前来求职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技能,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参加培训。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同时,为确保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实,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要求,从各级财政促进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和鉴定补贴。要根据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等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果。

  问:近年来,创业培训工作在一些地区得到快速发展,劳动保障部提出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和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日益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渠道。为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创业能力,促使其成功创业,1998年以来,劳动保障部开始进行创业培训的探索和实践,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基本创业条件的创业者,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必备知识的教育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并通过制定和落实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其成功创办企业。期间,我部依托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南昌等一批城市建设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实施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整体运作,有效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同时,通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SIYB培训技术,提升创业培训的技术含量,并与落实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机结合,推动创业培训从无到有,从规模较小到影响不断扩大,成为就业再就业工作中一个新的亮点。我部还与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联合,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青年创业和妇女创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7年来,全国共组织160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平均达到50%,并开发了一批新的就业岗位,发挥了积极的就业倍增效应,基本走出了一条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新路。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力度,提高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创业能力,为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我部决定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提出2006至2010年5年内,要对200万(每年40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在全国300个城市普遍建立社会化、开放式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其主要内容有五项:

  一是实施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的基本能力。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对于有创业意愿但尚未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本知识培训,使其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高创业的基本能力。对于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提供开业指导,帮助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聘请一批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专家以及政府政策部门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使其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多渠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者推荐,指导其制定科学、适用的开业方案,帮助其成功开业。

  三是搞好创业孵化,提高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利用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帮助创业者在场(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四是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抓紧落实国家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了解,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帮助其树立诚实守信、按期还贷意识,提高运作资金的能力,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企业经营能力。建立创业指导中心或创业者接待中心,并充分运用咨询热线或网站,为创业者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分析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企业的能力,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支持创业学员自发成立创业者联谊会(或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问:"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出,2006至2010年5年内对4000万(每年800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使其提高职业技能后实现转移就业,成为合格的城市产业工人。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加大培训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实行便于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实现就业的经费补贴办法。在做好培训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优势,对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实现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维护权益"三位一体"统筹安排、联合运作,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效果。

  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主要目的是:围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四项培训工程,针对劳动者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把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引导培训就业结合的导航仪,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评价、激励作用,通过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计划提出,2006至2010年5年内要为5000万人次参加鉴定提供服务。其主要内容是:一是重点抓好200个左右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工作;二是引导和推动企业面向生产服务岗位需要,结合工作过程和生产现场,对劳动者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三是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结合技能操作考核,帮助学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四是结合开发就业岗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需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问:"技能岗位对接行动"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针对大量高校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与企业之间就业信息不畅通的难题,2005年2季度,劳动保障部在全国城市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依托,组织开展了以"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这个行动的直接目标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为培训提供全程就业引导和服务,促进培训成果转化为就业效果。以企业、院校毕业生和参加技能培训人员为对象,通过信息沟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见习、对口培训、配套服务等措施,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和已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就业,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迫切需求。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完善就业服务,为技能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引导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特别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一步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联接,强化就业信息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引导和服务。定期组织用人单位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行动,做好信息沟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见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技术职业(工种)就业准入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为技能劳动者就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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