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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公司(管理局)、各工业企业:
为了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本集团技术工人队伍素质,营造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能、岗位成材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项目)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年五十万技师”的培养目标,集团公司决定与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举办“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船舶管系工比赛”,此次比赛为国家二类竞赛。
一、目的
1、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检验高技能人才培训效果,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合格劳动者和能工巧匠,提高本集团公司技术工人队伍素质,激发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立志成材的热情;
2、通过比赛交流技艺、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二、比赛名称及标准
本次比赛冠名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船舶管系工比赛”。
本次竞赛按照国家高级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命题。
三、参赛单位及选手条件
本次比赛由上海公司、广州管理局和九江公司所属企业参加,选手不受年龄限制。
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拟定于2005年10月,竞赛场地选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另行规定。
五、组队
由上海、九江公司和广州管理局通过选拔分别组织一个代表队。根据各地区所属企业数量、规模和职工人数确定:上海公司正式参赛队员10人;广州管理局正式参赛队员7人;九江公司正式参赛队员4人。各代表队可设领队一人,教练2—3人。各参赛代表队于2005年9月15日前将领队、教练和正式参赛队员的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劳资处(010—68047087)。
六、奖励
1、对获得比赛第一名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对获得比赛前六名者,由集团公司授予“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技术能手”称号;
3、对获得比赛优胜的有关人员(前六名)给予物质奖励;
4、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中级工授予高级工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获奖高级工或技师可破格申报考评技师或高级技师。
5、各地区公司(管理局)、各企业均可对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的选手予以奖励。
七、组织领导
本次比赛组成以集团公司领导为主,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劳资处),负责比赛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附件: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船舶管系工比赛组委会人员名单(略)
2、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船舶管系工比赛工作文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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