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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立于改革开放、历史变革的1995年春天,1997年金秋9月正式运行。7年来,在市劳动保障局直接领导下,菏泽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历经风风雨雨、艰苦奋斗,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效:全市50余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管理的12个市县区鉴定机构正在紧张有序地运作,1000余人次考评员得到了资格培训并
正在考核鉴定现场行使着庄严的评判权,
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101970人次接受了职业技能水平的评价,其中初级鉴定25407人次,中级鉴定74460人次,高级鉴定2103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94322册,其中,初级证23760册,中级证68835册,高级证1727册。
从上图可以看出:除1998年为负增长外,其余年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6年半平均增长率为107.96%。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参加鉴定人数就达到22687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63.78%,其中参加初级鉴定的4299人次,占18.95%,中级鉴定18304人次,占80.68%,高级鉴定84人次,占0.37%;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21928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79.87%,其中获取初级证书的3991人次,占18.2%,获取中级证书的17883人次,占81.55%,获取高级证书的54人次,占0.25%。总合格率96.65%。完成全年鉴定发证任务的88%。
7年来,我们创造了许多个"第一":全国第一家市级鉴定中心把职业道德作为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单科考试,国家劳动保障部在全国推行;全国第一家市级鉴定中心创办信息交流性刊物《职业培训鉴定信息》,得到了广泛的赞誉;全国第一家市级鉴定中心建立专业网站,并与全国大型专业网站相链接,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影响;全国第一家市级鉴定中心举办国家职业资格自学考试,以解决劳动者的工学矛盾;全国第一家市级鉴定中心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免费复核资格证书,为持证上岗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国家劳动保障部领导充分肯定,省政府、省劳动保障厅、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多次表彰,许多省市前来学习考察的同行也给予了充分赞许。职业技能鉴定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市职业培训和劳动就业,促进了劳务输出由普通型向技能型的转变,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从示意图就完全可以看出各级领导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视支持的力度逐步加大。上自省政府2001年、2002年分别出台的2个66号文件和2003年的83号文件,下到市政府今年的52号文件和市劳动保障局的60号文件,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支持力度之大,属历年来所罕见,特别是我市将职业技能鉴定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属全省仅有。几年来,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市局领导千方百计,出谋划策,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这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必要的根本条件。
二、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市鉴定中心正式运作以来,就注重了职业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了内部管理。经常组织学习职业道德知识,把这些职业道德要求体现在规章制度里,并落实在行动上。如考勤奖惩制度、请销假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鉴定工作规则等。市中心全体同志做到了团结一心、竭诚服务、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为做好全市鉴定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注重抓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科室单位之间的协调和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这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制度保证。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认可程度
采用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常年在《牡丹晚报》、市人民广播电台、区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政府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2、自办宣传刊物。自1999年4月起,试办月刊《职业培训鉴定信息》,向近1500个有关单位和个人免费赠阅,加强培训鉴定信息交流,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3、组织"宣传周"活动。从1999年开始,年年坚持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周和集中上街宣传日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4、召开会议。除召开全市专项会议外,还充分利用市局召开的其他会议进行宣传,让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积极主动地参与这项工作。5、建立网站。2002年5月,我市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市级鉴定中心网站,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为社会提供法规政策、考核鉴定信息、证书颁发查询服务。6、通过每年的劳动保障年检向用人单位宣传。上述宣传措施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前提要件。
四、选准突破口,扩大鉴定覆盖面
鉴定工作从五个方面切入,三个方面突破:
"五个切入",即:让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鉴定管理人员起到积极发动作用;让踊跃组织参加鉴定的企业作为企业开展鉴定的排头兵;在国家限定的职业中,集中宣传和监察;对服刑犯人、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免费进行职业培训和鉴定;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整体优势,建立培训、鉴定、就业、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障监察相互联动的机制。
"三个突破",即:
从职业学校方面突破。首先,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举办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毕结业生必须参加鉴定,实行"双证"制度。其次,向其它职业学校扩展。积极与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加强交流,联合发文,多次参加教育部门召开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把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学校参加鉴定的成功经验介绍给与会同志。再次,重点狠抓民办培训机构学员的鉴定工作。全市200多所民办学校,绝大部分毕结生参加了鉴定。
从非国有经济领域突破。近几年,我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呈现迅猛发展的趋势,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发文,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事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摩托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从乡镇农村突破。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对从事国家规定技术工种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向乡村辐射,积极开展了劳务输出前的培训鉴定,同时,对部分县区在岗农村电工分期、分批培训和技能鉴定,在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实行持证竞争上岗。 "五个切入"和"三个突破",是打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局面的关键措施。
五、放权让利,调动县区积极性
2002年市局根据省厅规定下发了《关于扩大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通知》,一是明确了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二是提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建设的具体要求:①加强鉴定机构建设②加强思想建设,保证政令畅通③搞好团结协作,增强内部协调和外部配合④建章立制,违章必究⑤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⑥加强鉴定考务管理;三是拓宽鉴定范围;四是提高鉴定质量;五是加大宣传发动、劳动监察力度;六是对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实行就业准入。通过及时下放初级鉴定权、今年免收县区应当交纳的鉴定管理费等一系列措施,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仅今年截止到6月底,上半年鉴定超过1000人次的有6个县区,超过2000人次的有2个县区,其中牡丹区鉴定5863人次,郓城县2125人次。放权让利,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效手段。
六、积极开展技能竞赛
几年来,组织了10余次焊工等职业工种的技能大赛,参赛人数近5000余人。在今年全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中,我市取得了1个团体一等奖和1个团体3等奖的好成绩,市局赢得了全省最佳组织奖。技能竞赛是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扩大资格证书影响的重要举措。 从7年的鉴定实践来看,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较快,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鉴定人员等级结构和来源分布不够合理。
从等级结构示意图来看,7年共鉴定了101970人次,其中,初级25407人次,中级77460人次,高级2103人次,鉴定量最大的是中级,其次是初级,再次是高级,初、中、高3个等级分别占总数的24.91%、73.01%、2.06%,没有形成从初级、中级、高级到技师、高级技师的"金字塔"型结构。
参加鉴定人员的来源分布示意图看,主要集中在社会,即民办学校结业生,占鉴定总人数的70%左右;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鉴定的人数有所增加,但主要是技工学校毕业生;企业参加鉴定的人员依然很少,占鉴定总人数不足5%。企业参加鉴定人员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及其职工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认识不够;二是监察工作有待于加强。
从示意图来看,这10大职业工种鉴定的89533人占同期鉴定总数的86.09%。生产制造运输业中的焊工、汽车驾驶员、维修电工等职业需求量最大,商业饮食服务业中的中式烹调师、商品营业员、美发师等职业次之,表明二三产业劳动力需求量增长较快。
从示意图看,2003年至今年7月底鉴定前10大职业工种依次为:焊工、汽车驾驶员、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调师、车工、摩托车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子仪器仪表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工。这期间的10大职业工种鉴定人数为44803人次,占同期鉴定总数的88.11%,仅焊工、汽车驾驶员、计算机操作员前3大职业工种鉴定量占同期鉴定总数的75.17%。第二产业人数大幅增加,第三产业人数有所减少。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务工从事生产制造业的劳动力需求增大,而商业服务业劳动力需求有所下降。
二、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从示意图可以看出,今年上半年有7个县鉴定发证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鉴定发证量,但县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人口基数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差异、地域差异、领导重视程度差异、一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差异、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差异、鉴定工作基础差异,鉴定机构管理机制差异以及经费来源差异,等等。其主要因素是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配。有几个县的鉴定主管人员调整前后,其工作情况大不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鉴定主管人员的选配成功与否,决定着其辖区内的工作成败。从全市来看,目前选配的鉴定主管人员的素质是好的,工作积极性是高的,变化是较大的,成绩是显著的,在继续实行鉴定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情况下,鉴定事业发展的大趋势将会越来越好。
三、鉴定合格率过高,鉴定质量堪忧。
从示意图可以看出,2003年全国鉴定平均合格率在84.9%,省厅要求市地将合格率控制在90%以下,而我市的合格率高达96.65%,高出全国10几个百分点,高出省厅最高控制线6.65个百分点。鉴定质量令人担忧。其主要原因是,部分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对鉴定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轻质量重数量、急功近利、忽视社会效益的现象;部分考评员事业心不强、责任感不高。近期国家劳动保障部加大了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监督。7月份,劳动保障部通报了河北、湖北和重庆三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以此为鉴,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健全鉴定工作违规退出和惩处机制,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以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1例,2004年3月,河北廊坊市固安县京安学院培训处负责人李素玲在鉴定过程中,找人代考,并领取了职业资格证书。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对此事件进行了处理:京安学院对主要责任人李素玲予以辞退,对主要责任人张涛取消相应的职业资格,收回证书。固安县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为期6个月的停鉴整顿。第2例,湖北鄂州市第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只要交钱即可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发文撤销该机构,并在全省通报批评。第3例,2004年3月,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受委托协查在韩从业人员所持针灸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真伪。经查,所发针灸师职业资格证书超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重庆市劳动保障局作出严肃处理:对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人员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年终奖,调离原工作岗位。重庆市卫生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停止鉴定半年。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仍然应当以上述案例为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努力扩大鉴定规模,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为此,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全面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根据省厅要求,今年全市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理论知识考试无纸化计算机自动评分),以减少人为因素,提高效率,增强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平、公正性。市直、县区考核鉴定机构要加强鉴定基地建设,硬件与软件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筹备智能化考试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力争近期试运行,明年正式运行,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公平。
二、进一步加强对考评员的管理工作。举办考评员培训班,从严培训、从严考核、从严管理。严格按照省规定控制合格率,实行考评工作报告制度,对不负责任、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考评员坚决予以除名。
三、严格申报条件,严肃考风考纪。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申报条件,从严把关,对申报鉴定的社会人员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全日制大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民办职业学校组织毕结业生参加鉴定的,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培养目标和省厅规定的申报条件开展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将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规定的时限书面告知申报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考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管理工作,指导他们切实负责任地开展各自的工作。各级鉴定机构要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做好考场记录,并如实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告考场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鉴定、对考场违纪行为不做出严肃处理不及时报告情况的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鉴定机构的鉴定资格,并通报全市。坚决杜绝代人考试、交钱就办证和超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配合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在职职工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力度。市县区要按照《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规定,对所辖企业在职职工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培训鉴定计划,限期完成,逾期完不成的,启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予以查处。
五、加大对县区鉴定机构的指导力度。市鉴定中心将加强调查研究,分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一类是鉴定规模较大的县,重点加强鉴定质量的控制;二类是鉴定中等规模的县,要坚持规模、质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类是鉴定规模较小的县,要从扩大规模上下功夫,重点解决县局领导的认识和鉴定主管人员的工作方法问题。
六、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政令畅通。各级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和国家、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技术性文件开展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县区鉴定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服从市职业技能鉴定
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必须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既要坚持"质量第一"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又要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为促进我市职业培训、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我坚信,只要我们切实按照省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扩大鉴定规模与搞好质量控制的关系,
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措施得力,真抓实干,顽强拼搏,就一定会迎来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更加光辉灿烂的春天!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陆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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