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通过健全内部机构,设立了“三庭一办”和标准化仲裁庭,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仲裁六公开制、亲情仲裁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接待来信来访不拖拉、不推诿,件件有登记、有结果,树立了务实、高效、清廉、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去年以来,该院受理信访案件3600多起,涉及职工8400多人,结案率达100%;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23件,结案605件,结案率97%,为2100多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达1800多万元,案件调解率达52%,劳动仲裁做到了公平、公正,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仲裁院不仅涌现出多名优秀信访工作者和劳动仲裁员,而且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市信访仲裁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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