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劳动关系与工资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06-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事迹简介]黑龙江省鹤岗市劳动仲裁院
2007-12-29

  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通过健全内部机构,设立了“三庭一办”和标准化仲裁庭,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仲裁六公开制、亲情仲裁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接待来信来访不拖拉、不推诿,件件有登记、有结果,树立了务实、高效、清廉、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去年以来,该院受理信访案件3600多起,涉及职工8400多人,结案率达100%;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23件,结案605件,结案率97%,为2100多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达1800多万元,案件调解率达52%,劳动仲裁做到了公平、公正,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仲裁院不仅涌现出多名优秀信访工作者和劳动仲裁员,而且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市信访仲裁先进单位。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