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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召开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座谈会(图)
2007-10-12

  

座谈会会场

  为做好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工作,10月10日上午,我局在河北区劳动保障局召开了部分区县局长参加的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座谈会。局长孔长起,副局长于茂东出席座谈会并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河北区副区长于连惠出席了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中,开发区、河北区、蓟县、汉沽区、西青区、津南区、河东区、保税区劳动保障局长及我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处、法规处、就业处、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畅谈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体会,同时就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孔长起、于茂东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好《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度,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与发展区域经济的关系;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与企业改制的关系;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与稳定的关系;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与创造宽松环境的关系。

孔长起局长讲话

于茂东副局长讲话

与会区县劳动保障局负责人在座谈中

 
稿件来源: 天津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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