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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组成的青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自2002年组建以来,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以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和协调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积极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截至2006年12月底,省、州(地、市)级已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西宁市四区三县、海东地区、海西、海北、黄南所辖各县也都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组织体系,为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启动青海省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下发了《青海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8.7%。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5%;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3.6%;其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0.6%;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59.8%。
认真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三方共同制定并上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通过申报、考核、评选、表彰、宣传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保证创建活动健康发展。今年年底,省上将要评选表彰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各地也要命名表彰一定数量的地(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
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密切配合,发挥三方协商机制的优势,共同指导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坚持先易后难,典型引路,稳步推行的原则,一手抓扩面,一手抓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各类企业800多家,涉及职工19万人。
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一道,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非法使用童工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四次专项检查,并加大了劳动用工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劳动违法现象的发生。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取得新成效。仅去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全年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78件,涉及劳动者1498人,结案366件,结案率达96%。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评查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推行劳动争议办案简易程序,使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齐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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