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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学习新劳动合同法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2007-09-12

  9月3日,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习讨论会,部分非正规劳动组织的业主和公益服务社社长在会上共同商讨如何贯彻落实新合同法,规范非正规劳动组织的用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公益服务社负责人汇报了公益服务社现阶段发展情况,并就最近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向大家作了介绍。他还结合新劳动合同法,指出违法用工将使企业付出更多,希望大家能规范用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区开业指导中心主任欧阳先成希望非正规劳动组织抓住新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这一契机,勇敢地面对市场,积极走市场化道路,快速平稳地向民办非企业或小企业转型。会上,与会人员结合案例和新合同法展开了热烈讨论。

 
稿件来源: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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