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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公司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展开
2007-09-12

  9月7日至8日,山西电力公司召开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快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该公司将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全面完成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据悉,开展这项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尚属首家。

  近年来,山西公司系统人资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劳动用工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保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公司及各单位坚持定期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各单位及时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主业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加强;农电用工管理迈出新的步伐,农电用工管理日益规范;多经用工管理逐步规范,基本理顺了多经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些举措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公司决定开展此次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本次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为着力点,持续规范主业、农电、多经的劳动用工行为,依法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劳动用工的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为促进电网和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从9月7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自查摸底阶段,要组织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制定对策。第二阶段为建章立制、整治规范阶段,各单位要对照《劳动合同法》,全面修订本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体系,分别规范主业、农电、多经和临时等不同用工类型的劳动合同范本,明确合同订立、续订、变更、履行、解除及终止等相关内容。完成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提升阶段。各单位要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形式,对规范劳动用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以总经理王抒祥为组长的规范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并由人资部牵头,农电部、多产办、监察部、工会、总经理部等部门参与,组成具体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为确保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查找问题,严格规范;三是完善机制,维护稳定;四是强化培训,广泛宣传,以便增强依法用工的自觉性。


 
稿件来源: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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