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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总工会:党政主导 齐抓共推 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2007-05-25

  为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2005年6月起,我们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强势推进,取得了企业广泛参与、职工广为受益、社会广为认同的多赢效果。全市1600多家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参与面达60%以上。

  一、融入大局,强化党政主导的创建格局

  党政对创建活动的重视和支持是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重要保证。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完善和强化党政主导的创建工作格局,把创建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努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创建活动的酝酿阶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专题听取了创建工作思路的汇报,对市总这一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企业的创新理念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支持。去年4月,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上将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市委书记史和平对各级党政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命名大会。去年10月,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会工作会议,将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作为首要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里程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党政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创建工作提上日程;要突出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研究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二)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规格和层次。2005年6月,市政府转发了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启动创建活动。7个辖市区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创建活动意见。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截止目前,镇江市各辖市区党委、政府都联合下发了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按照镇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升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层次,并以政府名义对和谐企业进行了命名表彰。

  (三)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导和考核。今年2月,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政府政绩考核挂钩,创建的工作绩效被列为考核辖市区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辖市区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所属企业参与创建活动面广、职工权益欠帐率低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目标办负责,年底通过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抽查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按一定权重纳入辖市区综合目标考核之中。

  (四)不断营造共创和谐的创建氛围。为了有效保障创建活动的深入展开,市总通过市委工会工作会议、市总常委扩大会、市总全委扩大会、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等,层层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和思想发动。为了在全社会造势,市总通过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编发创建活动专题简报、印制2万多份创建活动资料、与电视台联合制作创建活动专题片等形式广为宣传。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大家谈”有奖征文,并将优秀论文汇编成《共创和谐》一书,发放到全市近2000家企业,充分放大创建活动的社会效应。为加大对典型企业的培树,在今年镇江市“两会”期间,我们在《镇江日报》头版头条位置推出了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镇江船厂的典型事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先后对20多个创建典型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在市总的推动下,市人大、市政协分别组织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专题视察和调研,为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整合资源,建立齐抓共推的运行机制

  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形成社会化的创建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

  (一)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去年12月,我们重新调整和充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成员单位由原来的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企业家协会等五部门扩大到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十个部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出台了包括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制度、调研指导制度、考核评审制度、总结表彰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创建工作制度,为创建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我们明确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创建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如明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加以部署和推进,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签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等工作;明确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和谐企业典型的宣传报道,并将企业是否和谐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等。为加强对各地创建活动的指导,每年10月,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对7个辖市区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推动作用。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把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创建活动的组织发动、调研论证、方案制定到舆论宣传、考核评审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专题研究,反复沟通,齐心协力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去年10月,由三方成员单位牵头,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回头看”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四)充分发挥市总机关的合力作用。作为全市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市总工会今年把创建活动当成“企业工会建设年”的主要载体,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市总推进的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专门研究制定了各部室在推进创建活动中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自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使创建工作与市总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齐抓共推。如要求生活保障部具体维护职工薪酬权的有关工作,民主管理部负责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有关工作,生产保护部负责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的有关工作,宣教部负责维护职工学习权和发展权的有关工作。为各部门“定岗定职”,使全会上下都能有效地投身到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形成通力协作、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

  三、尊重民意,强化奖罚分明的推进措施

  为了使创建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我们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十条标准,将健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工会工作规范、建立职代会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等职工最关注、最切实、最直接的利益都涵盖其中,并制定了10大类28条的考评细则,把创建的内容和标准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增强创建活动的可操作性。

  (一)提升创建活动的吸引力。企业积极参与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基础。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加创建活动,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企业获得一次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奖牌,享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面向和谐企业出台的一系列优惠优先措施。从2006年起,市委、市政府将从连续两次获得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中评选“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为企业负责人颁发“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家”的证书;企业评选“五一”奖状、企业负责人评选劳模,必须从和谐企业中产生等。

  (二)提升创建活动的制约力。在鼓励争先创优的同时,我们还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措施,设置了五项一票否决条件。即在获得命名后企业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职工集体上访事件的;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等情况,取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有3家企业因伤亡事故、劳动争议败诉等原因被取消和谐企业称号。奖罚分明、有进有退的激励制约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全市1600多家企业参加创建活动积极性,企业参与面达60%。申报和谐企业数也从去年的79家迅速上升为今年的350多家。

  (三)提升创建活动的“含金量”。“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这一荣誉不同于其他奖牌,它融荣誉激励和制度约束于一体,其社会影响面也非常大。在考核检查中,我们确定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重在实效、重在过程”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自查、申报、考核、评审、公示、命名等六步程序进行,对申报和谐企业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验收,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为了打造广大职工认可的和谐企业,切实提升“职工综合满意率”这一关键指标,我们在考核检查中严把初审、考核、公示“三关”。在去年的考核检查中,有28家申报企业被淘汰。规范严格的考核,有效地保证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含金量,也使评比表彰的和谐企业在社会上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注重实效,凸显“三率并重”的创建成效

  实践证明,创建和谐企业真正是“企业所求,职工所盼,社会所需”。为了比较直观地反映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度,我们结合实践提出了“三率指标”评价法,即通过创建活动要使职工权益欠帐率和劳动争议上访率等于或趋于零、职工综合满意率等于或趋于100%。创建活动开展两年来,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认可和好评。

  (一)把握关键,职工权益欠帐率明显降低。推动解决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是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衡量创建活动成功与否最基本的标准,就是职工利益的欠帐率趋于或者等于零。因此,镇江市总把深入推进创建活动的过程作为推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作为着力降低职工权益欠帐率的过程,为形成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创建活动的依法规范,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2006年,镇江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19000多元,同比增长16%以上,参与创建活动企业的劳动合同签定率达99.67%,职代会建制率达96.08%,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合格率达96.9%,法定休息休假制度执行率达95.92%,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率达99.18%,全市企业主动补缴社会保险费达600多万元。在回顾总结创建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时,我们深刻地感到: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一小步,职工权益维护就能前进一大步。

  (二)维护稳定,劳动争议上访率明显降低。我们在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过程中,始终把“促进发展、实现双赢”作为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把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法律意识作为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点,促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衡量创建成功与否的显著标志,就是劳动争议上访率趋于或等于零。为实现劳动争议的持续稳定下降,我们把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省“一办法五条例”作为创建的一个重点工作,并把工作重点向一线职工、企业负责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全市举办“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601期,23719名职工参加了培训,向职工发放法规手册35000本;专门举办了厂长经理“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400多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设立“普法流动学校”,深入一线职工巡回普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先行告知制、疑难信访会办制、职工诉求代理制等,切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职工的息诉率。职工的上访率明显下降成为创建活动的一个显著变化。去年以来,市总接待职工来访同比下降22.18%,受理职工来信同比下降39.4%,职工赴省总信访量从占全省信访总量的13.9%下降为2.4%。

  (三)劳资双赢,职工综合满意率不断提高。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双赢。为此,在工作指导上,我们强调不仅要维护职工权益,还要努力促进企业发展,使企业和职工都能享受到创建的成果。因而,在创建活动中,许多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创建计划和措施,很多企业出现了企业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自觉为企业发展献策出力的和谐局面。镇江江天汽运集团公司经营层明确提出了“以人和促企胜”的发展总目标,改制后向广大员工作出“五个不变”的郑重承诺。镇江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在创建活动提出“国家富税、企业富强、职工富裕”的奋斗目标,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说明了优秀的企业必然和谐。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建立管理层与员工沟通制度,仅2006年,召开不同层面的沟通会260个,5000多人次参加了座谈交流,在企业和职工之间架起了双向沟通、双向理解、双向支持、双向发展的平台。镇江市首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充分体现了职工认同率高的特点,51家被表彰企业的职工综合满意率为95.59%。

 
稿件来源: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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