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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做好“五个到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初见成效
2007-05-24

  截至2006年底,青岛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占总户数的96.1%,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5%;涉及劳动合同投诉案件同比下降24%、仲裁案件下降26%、信访案件下降29%。

  一、组织领导到位。各区(市)三方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局面。

  二、宣传培训到位。市级三方召开全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在全市广泛宣传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为提高各级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了4期劳动关系调整研讨班,培训各类人员600余人;各市区也分别开展培训,举办近30期培训班,培训各类人员3000余人。

  三、工作措施到位。为完成三年的既定目标,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采取措施,确定了十项工作,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完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二是建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三是建立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备案制度;四是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度;五是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六是继续实施劳动合同备案与工资税前列支办法,用政策引领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七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八是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培训;九是继续完善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十是完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四、三方配合到位。三方共同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根据各自职能,明确各自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具体负责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宣传发动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各级企业组织负责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促使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五、督察落实到位。日常工作按照《青岛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劳动合同管理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掌握各区市、各资产经营公司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2007年1月25日起,三方采取各区、市总结汇报和自我评分的方式,对各区市“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完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签订率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各区市均较好完成了2006年工作任务,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稿件来源: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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