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劳动关系与工资
 
 
四川省射洪县制定十条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2007-04-05

  一是要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杜绝使用童工。四是要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是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六是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七是要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八是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或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九是工会要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通过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十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杜绝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陶跃进)

 
稿件来源: 射洪县劳动保障局
 
·相关文章
·
四川省南充市去年163万农民工异地“掘金”96亿元04-02
四川省双流城乡实现充分就业04-03
四川大学毕业生杨大可回农村创业 "感动重庆"04-04
四川凉山州开展春风惠民行动帮助农民就业04-04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