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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地三方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活动中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2006年6月,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以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为抓手,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制定了《劳动用工登记证》等范本,供各地自行印刷使用。目前,全省l
7个地市均启动了劳动用工登记工作。蚌埠市于2006年8月21日全面启动登记工作,向县、区发放了50
00余份《劳动用工登记证》及《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等劳动用工登记材料,并要求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迅速摸清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情况,截至2006年9月1日,该市已有128户企业办理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淮南市对省、部属驻淮和市属400户企业,排出了详细的工作日程表,落实到每个工作日,自2006年8月21日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以来,该市已有67户企业办理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登记用工人数116513人。
按照省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了《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简报》,及时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的做法。滁州市在《滁州日报》开辟专栏,定期通报工作进度,鞭策工作滞后的单位。芜湖市将三年行动计划与当地"签约参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5月份起,以文件的形式,对各县区的主要做法、措施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并于6月份赴各县区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进一步掌握各县区工作情况,促进了工作进展。安庆、池州等地也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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