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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790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
2006-10-24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采用“先搭台、后充实、再完善、逐步规范”的方法,大力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合同,使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区建会企业中已有790家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3.76万人。

  近年来,昌平区通过建立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加大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领导力度,劳动保障部门突出发挥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劳动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明确提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其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规定。

 

 
稿件来源: 北京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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