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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是劳动保障工作的源头,也是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家协会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作为协调劳动关系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现将2006年确定为“劳动合同管理年”,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为协调好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当前我市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抓基础,抓基层,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着力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内容不规范的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1、成立政府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 2、全面建立和推行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3、建立劳动合同签订联系示范点,争创“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 4、基本覆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5、着力提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2%、80%以上。
6、抓好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应达到50%。
7、70%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各级政府工作责任制
1、成立市政府领导下的组织机构。启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成立由市政府领导负责,劳动保障、经委、财政、国资委、建设、房产、公安、法院、税务、民政、监察、工商等部门及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组织参加的“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工作形势,适时解决、协调存在的问题。
3、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组织督查,年终严格考核,进行表彰。 (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1、全面推行各企业、各领域劳动合同范本。根据各行业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劳动合同规范文本,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应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2、全面建立和推行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3、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着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从签订、录用、备案,到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争议处理等,规范劳动关系异地转移手续,实行全方位管理。
4、建立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全面掌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建立示范单位联系工作机制 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要建立一批不同所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联系示范点单位,充分发挥联系示范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多级联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年检及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作用 将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年”有关政策和问题作为2006年三方协商的重点。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年”工作取得实效,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久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狄松、赵跃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法制与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劳动监察支队、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法律保障部、市企业家协会为办公室组成单位,办公室设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并于8月底前报市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安排 为确保“劳动合同管理年”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会同工会、企业家协会根据“统筹兼顾、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按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时间:6月至7月底
——申报并成立“长沙市人民政府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拟定并确定工作实施方案。
——拟定出台相关主体政策和办法(含目标考核责任制)。 ——选定区、县(市)联系示范点单位。
——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相关政策和办法。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时间:7-8月份
——召开全市工作会议进行动员,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各区、县(市)完成相应的组织准备工作。
——召开市级联系示范点单位会议。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时间:9月至12月 ——根据行业特点,制发和推行各类型劳动合同范本。
——大力开展宣传、业务培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以领导小组名义组成若干执法检查小组赴区、县(市)进行调研指导。
——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审议有关重大问题。
——召开全市现场会,进行经验交流,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是保持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年”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制订可行方案,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能;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监察执法力度;要坚持工作标准,加强督办检查,认真总结,将完成任务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在8月底前将本地区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年”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年活动中,要深入基层,深入问题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中,认真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问题、敏感问题。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劳动合同管理新的经验,夯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基础。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市)在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年”工作中,要与新闻宣传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设立专栏、专题,开展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利用典型分析、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答疑解惑等方式,要深入广泛地宣传当前的劳动用工形势、劳动合同政策和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典型,形成全社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共识。同时,对那些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为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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