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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06-08-28

  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提出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原则:兼顾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实施时间

  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06年初至2008年底。

  三、工作目标

  总目标:劳动合同法制建设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

  具体目标:

  (一)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到2006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75%;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70%。到2007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其中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7%;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5%。到2008年底,全省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

  (二)劳动合同制度基础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08年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70%,实行劳动合同微机管理的企业达到50%。

  (三)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08年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达50%以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

  四、措施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制度。

  1、贯彻和落实《劳动合同法》。

  2、各地依据《劳动合同法》、《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修改或制定地方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或配套性规章制度,2007年上半年完成此项工作。

  3、出台《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标准》,2006年底完成。

  (二)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指导企业完善各项劳动合同工作。

  1、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以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在巩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向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方面转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现有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目标。用人单位要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改进并完善与劳动合同运行密切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把日常业绩考核、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纪律、职工奖惩等各项措施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紧密衔接起来。

  2、实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预警制度、存档管理制度等各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手续;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倡导、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实行微机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可认真学习和借鉴锦州港劳动合同标准化、人性化、民主化管理经验。

  3、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用工主体、就业方式的变化,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实行全程监控;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当遵循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的原则,程序合法要求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程序,并且向职工公示;推动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和诚信档案制度,对拒不签订和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的完善,及时解决因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要借助用人单位工会力量,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更好地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职工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教育和引导职工关注劳动合同,关注自我权益的维护。通过案例分析、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答疑解惑等方式,使职工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作用和基本知识,提高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检查验收。以市、县(区)为主,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对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调度会。2008年,省三方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组织实施。

  1、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省三方确定的目标和步骤积极组织贯彻落实。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的优势,各司其职,共同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建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小组。

  2、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巡视、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3、各市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并在6月中旬前将方案上报省劳动保障厅,保证从规划之年起即见到明显成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要将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落实到各级三方,要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贯彻执行三年行动计划中,对新情况,新问题多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要认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各地三方要集中力量进行研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5、大力加强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同时,对那些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予以曝光,使全社会形成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共识,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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