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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2006-08-22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就业稳定性、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使我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有新突破,为构建和谐安徽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基本建立,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
  (二)具体目标
  1、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2006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2007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2008年底,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基本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2006年底,企业劳动合同基础台帐建立率达60%以上;2007年底,企业劳动合同基础台帐建立率达80%以上;2008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并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5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均要制订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7月-8月):周密部署,宣传发动。
  1、制定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及工作措施等。
  2、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各界对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06年9月—2008年10月):全面推动,组织实施。
  1、调查摸底。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的调查,对辖区内各类企业数、职工总数、签订劳动合同数及劳动合同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2、指导推动。积极采取措施,指导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进度慢的地区或企业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并找出问题的症结,研究对策,确保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2008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总结经验。
  1、检查验收。各地对本地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逐级上报。省将组成若干检查组赴各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2、总结经验。召开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推广三年行动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扩大工作成效。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调度督办制度。各地要逐级建立调度督办制度,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进行调度督办,以保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进度。二是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各地要在不同所有制企业或行业中选择一些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基础较差、劳动关系较为紧张、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企业为重点单位联系户,采取重点督促、上门指导等方式,促使重点联系单位与全部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达到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目标。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市每季度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省里每半年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进行检查。
  2、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将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列入政府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
  3、建立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经验交流机制。 三年行动期间,不定期召开全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经验交流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各地的工作经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扩大工作效果。
  4、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2006年,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要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通过劳动用工登记,摸清企业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建立本地区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力争2007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对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
  5、规范劳动合同文本。针对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型用工的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行拟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6、指导、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依照内部民主程序制定、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及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
  7、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力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在三年行动期间每年组织开展1-2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私营企业、改制重组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将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实施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和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较差的用人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活动。有条件的市要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控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劳动监察工作的高效、快捷和无缝隙监管,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
  8、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每年要组织开展专项的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观念深入企业和职工。大力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联合会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作为协调劳动关系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克服难点,切实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劳社部发〔2006〕13号文件界定的职责分工,在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加强与国资委、经委、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三年行动计划的支持,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开展。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地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掌握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巩固工作效果。
  4、重点推进,保证落实。各地要切实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企业及建筑业企业为重点,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关注各类企业中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实现有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目标,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圆满成功。


 
稿件来源: 安徽省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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