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劳动关系与工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鞍山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计划
2006-08-14

  从8月下旬开始,鞍山市劳动监察、地税等部门联动,在该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计划,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从今年到2008年,鞍山市将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及各级工会将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实行全程监控。推动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和诚信档案制度,对拒不签订和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处以每人5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不能提供签订劳动合同证明或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的用人单位,地税、劳动监察、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采取暂缓办理地税申报、社会保险账户开户、企业代码证年审等制约措施,直至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稿件来源: 辽宁日报
 
·相关文章
·
河南:3年内全省劳动者将普遍签订劳动合同08-04
山东:劳动者将普签劳动合同08-08
山东:劳动合同今年起必须备案 08-04
厦门将开展企业劳动合同三年行动08-09
安徽省启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07-27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